第六章 知是心头求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雷晓真人字数:1752更新时间:20/11/16 15:01:15

  爱是什么,看不到也摸不着,但无数人都坚信它的存在,有人说,爱是一种生理与心理的体验,对此我不可置否,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让我知道,爱可以跨越性别,能够跨越身份,甚至能够跨越阴阳,生死之间,即便在另一头,可我仍然爱着你,只是希望你能够过得好。

  “心事重叠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今天,我带着李夕严,找到了那个男生,原来他错手杀了李夕严之后,得了心理疾病,已经好久没出过门了,听人说,因为年龄太小,家里又上下打点,于是没有判刑,但学校是不能呆了,但没有想到,他居然成了这样。

  我眼前的他,将自己锁在卧室里面,窗帘紧闭,明明是白天,却和黑夜一样,他很久没有理过头发了,头发蓬乱的可以,我借着同学探护的名义,进了他们家门,刚才进门之前阿姨就告诉过我他的情况,但没想到,见到了又是另一幅模样。

  我看着头发篷乱,眼神空洞的陈小军,运起意念,一指点出,“截灵指!”然后下一秒,陈小军就惊呀的跳了起来,“夕严!”

  大功告成,我趁阿姨没有赶来之前,赶紧溜出了陈小军的家,然后往前跑了一段路,才松了一口气,其实昨天晚上,我跟李夕严聊了很久……

  “你打算怎么办呢?见到他之后。”我一边擦拭着钰泉剑,一边问道。

  “额,可能就会跟他在一起吧!我要永远和他在一起!额……”然而话还没说完,李夕严看着我满头的黑线,瞬间就老实了,“其实没有啦,我只是想见他一面,看看他过的怎么样,然后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就陪他一段时间,但不会长留得,毕竟中了你的法术吗,我现在感觉整个人,哦不,整个鬼都没力气,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消失的,在那之前,只要能见他一面就好。”

  “如果你能这样想也好,我只怕你执念太重,更怕他未必如你所想,到时候,你魂飞魄散,他大病一场,这样对谁都不好。”我严肃的说到。

  “其实,无所谓了啦,就算是我被他亲手打死,但我也没恨过他,因为我除了他,没有一个爱人了,”李夕严说着,神情又有些落寞。

  我听他话里有话,于是问道“你的家人呢?”李夕严听到我问话,愣了一下,似乎很认真的在回想,片刻之后,却露出了愁苦的表情,我见他痛苦,也没多问。

  然而李夕严却告诉了我,原来,他是一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因为成绩良好,所以有好心人的资助,加上洛城中学是重点中学,所以学费低廉,李夕严就来到了这,然后就遇见了陈小军,那个失手踢死他的男生,其实这样说来,我想起来上次的迎新大会,李夕严似乎就是作为优秀新生代表上台发言的。

  看着我惋惜的表情,李夕严反倒笑了,“学长,其实真的不至于,死了也好,死了才能看清更多东西,看清人心,看到生前所看不到的。”

  我默然无语,盘坐的双腿也送了下来,这时候我也顾不得在鬼魂面前装B了,李夕严对着窗外皎洁的月亮,突然笑了一声,“学长我给你唱首歌吧!”说罢,也没管我回不回答,就自顾自的唱了起来。

  “在我的怀里,在你的眼里,那里春风沉醉,那里绿草如茵,月光把爱恋,洒满了湖面……”原来是李健的《贝加尔湖畔》,李夕严的歌声悠扬,清澈,这样的歌声飘荡在午夜的半空中,鬼魂夜半歌声,原本应该是很恐怖的事情,可我却不这样觉得,我倒觉得他唱的挺好听的……

  其实我原本是有顾虑的,因为李夕严的执念太重,不过不是这样他也当不了鬼,虽然截灵指截去了它的力量,让它不能吸收灵力,但只要它能在灵力消散之前投胎,还是能得以转生的,而陈小军,我主要是怕他根本不会想要见到李夕严,其实我本来都做好准备了,要是他没有半分悔过之意,我就强行带走李夕严,然后送它轮回。

  不过事情却并非如此,走在回家的路上,其实我的心里还是很放心的,毕竟亲眼看到了陈小军的现状,我相信李夕严能够自己处理好,既然如此,就让他们做最后的团聚吧,反正我的任务就这样结束了。

  突然感觉很有成就感,走在路上,我居然还晃了起来,毕竟为一只鬼完成心愿,这是以前我怎么想也想不到的,小说看多了,突然变成了生活中真实的事情,我倒是有点不相信了。

  “沈江流!”突然一只巴掌打在了我的身上,吓得我一跳,赶紧就用出截灵指,结果回头一看,“我去,没牙,怎么是你呀!人吓人吓死人呀!”

  原来在我身后的是吴牙牙,也是醉了,平常她没有这么冒失的呀!看我不高兴,吴牙牙瞬间知道自己犯了错,“别这样嘛!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吴牙牙做了个鬼脸,可爱的小脸缩成一团,我瞬间就提不起气来了。

  “牙牙,话说你在这干嘛呀!”吴牙牙笑了一下,“你猜!”我看着她,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忍不住到她的鼻头上刮了一下,吴牙牙瞬间就脸红了,突然往边上走了一步。

  “这有一个音乐班,我周末就在这学唱歌的,”吴牙牙答到,我这才想起来,吴牙牙是音乐生,将来要考音乐学院的,我又突然想到了李夕严,于是开口道,“牙牙,我给你推荐一首非常好听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