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驱狼救马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不惑之年字数:2256更新时间:20/11/16 18:33:04

  第三章:驱狼救马

  华哥行走在大森林里,见鬼,这龙门山地质公园什么时候有这么大了,他越走越觉得惊讶不已!忽然巨大的群狼嚎叫在左前方想起来,还有阵阵马的长嘶,与马的惨叫,李裕华本不想理它们,按照自己的目标继续前行,可是后来马的悲鸣声让他实在没法前行,最后还是在好奇的驱使下掉头去看个究竟,叫声就在附近,他小心穿过一段坡路,攀上附近的一块高石,一片厮杀的惨景展现在前面四百米左右的地方,一个山坳平地处,已经有十多匹马和至少十多头狼倒在血泊中,胜负基本已定,群狼至少还有五六十头在明处,而野马只有三五头挺立着,还被群狼围住了,看着虎视眈眈的群狼离自己最近不过百多米,李裕华不仅为那三匹野马揪心起来,心想就是自己加入进去帮它们也无济于事啊,摇摇头回头离开。

  “嘶……”凄惨的马鸣声好似呼唤同伴的帮助,也好似悲戚自己的落入狼口,叫声好不凄惨!叫的他不仅心中一阵刺痛,止住前进的脚步回过头,他看到远处对面的大石头上蹲着一头大黑狼,黑狼远远大过一般的狼,老远黝黑的毛皮晶晶发亮,王者的风范一览无遗,一看就是头狼,下面群狼已经开始围着野马转动起来,等待进攻的号令,周围有几匹个头偏小的野狼已经开始享受战利品了,肯定是幼狼崽,李裕华心中一动,听说失去了头狼的狼群在选出新首领之前基本是一群散沙,击毙了头狼自己以后也会相对安全,但一旦失手,在丛林里那可得遭到这个狼疯子的疯狂报复追杀,自己那可得真就九死一生了,罢了罢了,咬咬牙,回身,端枪,瞄准,射击,一气呵成,“噗”一道亮光直扑头狼大脑,饶是头狼再狡诈敏捷,可是哪能挡住这21世纪的无声武器,连嚎叫的声音都没发出,一头就从高石上滚落下来,等待进攻的群狼大骇,连敌人都没有发现,无敌的头狼就死了,片刻之间他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三匹野马本以为绝无幸免的机会了,就是马群来救也无可能,看到转眼间,头狼死了,狼群丢下了十几头尸体仓皇而去,都软软的卧倒在地上,强敌离去,它们再也没有力气支撑自己受伤的身子。

  华哥环视一圈又一圈,没有再发现一头野狼,群狼确已无踪,连其他野兽俱没有半点生息,想来群狼在此围攻猎物,连老虎都得退避三舍,哪还有其它动物在此各自己带来危险?

  李裕华立马三两步跑到野马跟前,一个字,‘惨’,死马大多已经被开膛破肚,活着的也是浑身血迹斑斑,已经看不清它们的颜色了,全身上下都是血,红的刺眼,都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屁股及后腿部都是血肉外翻,惨不忍睹,要不是自己在森林里呆了这么多天,多少见识过野兽的疯狂,他真难接受这血腥的场面,弱肉强食,原本就是如此,华哥儿摇摇头,轻声对马儿说到:“索瑞索瑞,我可不是兽医,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如此,你们自己珍重吧!”。

  “嘶…”一声低鸣,中间的一匹略显高大粗壮的野马对其打了个响鼻,好像听懂了他的话,又好似亲切的感激一般,对其表示了亲热,回身已准备离开的李裕华又回头笑笑,看到三匹马都望着自己目不转睛,眼神中都有几分亲切,顿时感觉心中一份温馨,转身几步回来,蹲下,拍拍这些马儿们的头:“朋友,你们自重吧,我也救不了你们,但愿你们能早日康复,好了之后早日回到你们马儿队伍中去!”,起身就走,又觉不忍,回头取下胸前的三根大的新鲜灵芝,一个马前放了一个,“可惜了我大好的人参,吃吧,就当补补血,也好早日康复”,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随后又过了不知多少天,李裕华感觉地上已经平了好多,不再有大的山坡,认为已经在平地了,虽然前面莽莽森林依然不见头,让他也不知如何是好了,但他坚信自己没有迷路,应该已经走出了龙门山地质公园,他明显这几天走的地是越来越平的了,自己朝着这个方向已经走了最少四十天了吧,这几十天的野外生活,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长的更壮实了,身手更敏捷,感觉更灵敏了,这几十天渴了喝的是山泉,活动物血,鹿血都喝了不知多少次,向‘天山童姥’学习喝鹿血之法还不杀生,饿了吃无名水果,新鲜人参,灵芝,鹿肉,兔肉,羊肉,每天背六七十斤背包行走,周围三米远的距离连蛇的行走都能惊醒他,几十斤东西背在身上就象什么也没有一样的感觉,但是,这次的经历,让他再也不想到外面探什么险游历什么怪地了,由十六岁开始到现在六年了,这一次真正让他体会到大自然的奇奥无穷,鬼斧神工,人如果一步错,步步错,难回头……。

  闲话不再赘述,白天天亮后行走,晚上天黑之前基本就找安全地方休息,就这样又走了几个月时间,因为走走停停,在好的地方,华哥儿有时候练功一练就是好多天,大自然真奇妙,自然门神功要在大自然吸收灵气吧,也或许是要练功人在大自然中感受天人合一才能达到大成,几个月华哥儿觉得自己还真是内功一日千里呢!当然现在天气早已经进入冬天,李裕华身上衣服都加了好多,现在穿的可是原始人的兽皮衣呢!好在终于走出了森林,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平原,虽然还是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我们主人公华哥儿还是终于喘了口气,离开森林后的他看看自己,蓬头垢面,上面披着狼皮,下面裹着羊皮,浑身上下挂满了大小各色灵芝,大小人参,以及大块大块的兽肉,背上包里还背着几十斤干的灵芝、雪莲和人参,以及好吃的水果,脚上第二双鞋子也已经惨不睹视,漂亮的紧身皮衣已经千疮百孔,呵呵,还真是与野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想想要是没有爸爸的工具包,妈妈送给他的短匕,师傅的防身衣,他感觉能活着走出这大森林的可能性是很小很小的,再好的功夫也没有用,莽莽丛林,人哪能独自胜天?回想这山峰顶上之高,之险,之奇,人生转变之大,让他将毕生回味无穷,后来他自己作诗回味云:

  奇峰连浩宇,敖丙步天都;嫦娥私窃语,青云来乘无;

  欲尽无穷目,来住空中楼;山中无豪杰。下山觅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