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拔出了军刀,左手抄起了酒馆的凳子。把凳子挡在前军刀前做出防守的姿态,心里叹道:哎!看来我今天要放手一搏了。
“小子!爷爷今天怎麽打断你的骨头!”说着那个大胡子佣兵举着一把维京剑(北欧武士常用的一种剑,比十字剑略短,但更重,适用于劈砍)向我砍来。
我举起左手的凳子一挡,顺势把维京剑往左面一带,接着向前一个跨步,军刀就如读蛇出洞般的捅入了大胡子的小腹,然后我又残忍的把军刀顺手一滑。
“啊”顿时酒馆里就传出了大胡子杀猪般的惨叫
我估计大胡子**上方的两条小肠就这样被划断了,于是一个中世纪非和谐版的绝育手术就这样被我瞬间完成了。
在干翻了大胡子佣兵后,他身后的跟班抡起的钉头锤也带着一股子劲风砸向我的天灵盖。
我扔掉左手和维京剑镶在一起的凳子,往右边一个滑步躲过了他那凶狠的一锤。然后我趁着他持锤的右手没有收回之际,马上箭步上前用左手握住他的手腕,右手的军刀在他的手腕子上优雅的滑过,然后他的手筋就被我轻松挑断了。之后我还不罢休,又是以一记肘击把他彻底击倒在地。
这时我的左手也顺势接过来他脱手的钉头锤,然后我得意的像周围一看。瞬间!我的心变得哇凉哇凉的,剩下的六个佣兵大概是看到我瞬间解决了他们的两个同伴,意识到我是个硬茬,于是没有在鲁莽的像我扑来,而是手持日耳曼盾,组成盾墙像我步步逼来。
我在佣兵的盾墙面前是左冲右杀,可是却毫无效果。反而有几次差点被他们的钉头锤砸到。我很清楚我只要被他们的钉锤砸到一次,那估计我的穿越之旅就会非圆满性的结束。于是我心中决定尽快杀出一条血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定下这个主意后,就我慢慢的像酒馆门口退去,可无奈这六个佣兵也步步紧逼纠缠的很紧。
当我眼看就要退到酒馆门口时,突然我感到我的背部靠到了一堵墙上。然后就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句汉语:“蹲下!”汉语?在这里我还可以听到汉语,看来是友非敌,于是我听话的蹲了下去。
我蹲下的那一刹那,我只见寒光一闪,我面前的六个佣兵手持的维京盾瞬间都变成了两半!接着就听到酒馆里一片酒杯掉地的声音,这是其他看热闹的酒客被这一幕震惊的结果。而我回头一看:只见我身后站有一人,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手持一口青龙偃月刀,身穿青龙绢布甲。
我第一反应是,我了个擦关二爷也穿越了!然而此时容不得我胡思乱想,于是我马上回过神来继续警惕的注视着对面的佣兵们,现在可不是找关二爷要签名的时候!只见对面的佣兵们此时双眉紧缩,气运丹田,双膝一屈,跪地大叫:“战神饶命!啊!”不用这么夸张吧。
这时,开始被我打倒的矮壮混混已经站了起来,手中不知何时拿出了一把十字弩。他此时瞪着那血红的眼睛,像我按下了扳机。我刚要躲闪,只听咔嚓一声!弩箭竟然在半空中被另一只弓箭截断,而弓箭却去势没减叮到了酒馆的墙上。我定睛一看,这箭竟然射入墙体二十五厘米!李广当年误把磐石当猛虎射入磐石的深度也不过如此啊!
我看向弓箭射来的方向,只见角落里一人身长八尺,生得器宇轩昂,威风凛凛,他有一双墨绿色的瞳孔,这双瞳孔看上去让我想起了蒙古草原上的草原狼王。
我收回目光走向那个矮壮地痞!我觉得是时候给此次穿越第一架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我用猫戏老鼠的目光看着这个悲催的地痞。
“你…想…怎…摸…样?”地痞被我的目光看的说话都打起了寒战。
“我想要点我的精神损失费。”我说话的同时右手举起了我那个世界全球通用的一个手势:大拇指搓着中指和食指。
“什么是精神损失费?”地痞小心的问
我一个“野马蹬地”一脚把他踹倒(这是泰拳里的一招)后说道:“就是钱!自己万里迢迢来到你们罗马,你作为地主难道还不意思意思!难道你想让这点小意思变成不好意思吗?
地痞悲催的想:我是地主!我看你才更像地主呢!你比富人区的地主老爷们还要威风的多啊。没办法,地痞只好把身上的钱袋拿出来给了我。
我点了点钱袋不错这货还算有点油水!哈哈!自己终于不再是无产阶级了。然后,我对那地痞只说了一个字:“滚。”那个地痞马上和剩下的佣兵像逃避撒旦的索命一样往酒馆门外跑去。我这时大喊:“等等!你们几个佣兵还没尽地主之谊呢?”于是那个八个佣兵马上也识相的把身上的钱袋给了我。哈!自己又向封建主义小康生活迈进了一步。
我把钱收好,对着已经坐下的神似版二爷和坐在角落里的神秘神箭手抱拳道:“这里两位兄台!救命之恩,我金尼迪来日必当结草衔环以报之。今天我请客,请二位和我一起喝杯水酒如何。”这段话我是用汉语说的因为看见角落里的那名神箭手也是黑发,长的好像也是一张东方面孔。
神似版二爷说了句:“客气了,关某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然后站起来做到了我身边的桌子旁。而神箭手兄只是对我点点头然后也做到了我的桌子旁,看样子这个二位都接受了我的邀请。
我一拉凳子坐下!对这酒馆的老板大喊道:“来三杯麦酒。”酒馆老板马上吓得哆哆嗦嗦的跑过来给我们上了三杯麦酒,我顺手丢给他一个银币。老板接过银币后马上客气的说:“谢谢!东方的贵族老爷。”
我举起酒杯说:“我于患难风豪杰,若知四海皆兄弟,何处相逢非故人。我先敬二位兄台一杯。”于是我们三人都把杯中麦酒一饮而尽。
喝光这杯酒后我先问神似版二爷:“这位仁兄你是何方人士,怎么来到如此遥远的西方了呢。”
“我名关义,字青龙,今一十九岁。我乃汉寿亭侯关羽嫡传子孙,因故国被蒙古鞑子所亡,不堪忍受蒙元的欺压,西出玉门关,一路流浪就来到了这里。”关青龙左手捋着长髯面含悲色的说到。
恩!看来现在是元朝初期了我终于大概知道我所在年代了。接着我又问身边的那名神箭手:“那兄台你呢?又是为何来到这罗马?”
“我名为李狼星-沙巴克,今18岁。先祖!”说道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他接着说:“先祖是李广之孙李凌,在先祖投靠匈奴后,就我先祖李凌就一直生活在匈奴,后匈奴分裂先祖李凌的子孙就随北匈奴西迁到了这欧罗巴大陆,而我此次来罗马是因为我是一名佣兵,而日耳曼帝国皇帝奥丁殿下现在发起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我是来参加十字军东征的。”
原来他是那个降匈奴的汉奸李凌的后人怪不得他要停顿一下,不过日耳曼帝国历史上有这个帝国吗?至于奥丁皇帝我好像也没听说过啊!还有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不是由教皇英诺森三世发动的吗?我带着疑问说道:“看来两位都是名门之后啊!至于李兄,我认为先祖之败非战之罪,虽败犹荣!而且我们两个还算是有些渊源!我先祖是汉武帝托孤大臣匈奴王子金日磾。我名金尼迪,字赤炎!是随家人海外做生意不幸遇到风暴,船只沉么,只有我一人幸存最后流浪到罗马!”
“好了!我们同是天下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们能在在这遥远的欧罗巴相遇就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缘分!来咱们再喝一杯!”我们三个又一饮而尽。
然后我又故作疑问道:“兄弟我初到西方大陆,以前在家里只知道骑马打猎,看圣贤之书了。恕我孤陋寡闻,这日耳曼帝国从何而来啊?而这西方的日期计算我也不甚了解!现金是何年何月啊?”李郎星说:“现今是1242年,而这日耳曼帝国的建立者在170年前本来是神圣罗马帝国所统治的汉堡城领主,后来经过三代人的努力竟然建立了一个东到伏尔加河,西至冰岛,北到整个北欧,南邻马耳他岛的囊括整个欧洲大部的大帝国。”
“我擦!这麽牛逼!既然欧洲都统一了彼得还要我来干嘛!”我震惊的说道关义问道:“怎麽金兄难道想在这异域建功立业,一同欧洲吗?”
关义听了我的话以为我想征服欧洲。我自觉语失言,但听到一统欧洲的话语时我感觉一股豪气自胸口而来:“大丈夫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我等男儿既然来此异域,就当扬威异域,裂土封侯!我中华儿郎所到之地,应皆为我中华之土!”
我发表完我的感慨后(也可以说是我的YY)。看到关李二人都用一种敬佩的目光望着我。我突然突发奇想!我面前的这两个兄弟可都是万人敌的主!要是收为己用我再次异世安全上至少有保证了。想到这,我决定趁热打铁,说道:“可惜我势单力薄,空有一腔报复,而无施展之机啊!”
我说着故作悲凉的表情。关李二人互相对视了一下突然一起说道:“我二人愿助金兄建功立业,扬威异域!”哈哈!我此时心中笑开了花:“我金尼迪一届落魄贵族,承蒙二位贤弟不弃,愿追随于我。请首我一拜。”说着我起身要拜。
关李二人同时搀扶我都说到:“金兄客气了。”我坐下后觉得此二位猛将兄是我在此异世安身立命之根本,绝对要让此二人死心塌地的跟着我,突然有又一个好主意涌上心头。结拜!于是我又说道“二位贤弟我等既然都有此鸿鹄之志!何不结拜为异姓兄弟,有道是:兄弟齐心战沙场,功成名就万户侯。
关李二人都表示也有此意。我又接着说:“既然这样我们兄弟三人就要找个结拜的好地方,我三兄弟结义之处决不可马虎。”大哥我倒知道一个我等结义的好去处,罗马城内外有一处松林甚微幽静,二位哥哥看此处如何?”关义:“松乃气节鉴定的象征,古人云:松柏之有心也,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正可以显我兄弟结义之志,如古松四季不变。”我也马上表示同意。
想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选得地方就不错!而且他们三人后来也的确是忠义典范!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瓦岗寨结义,本来酒楼就鱼龙混杂之地,而且中国酒文化也有酒后之言,乃戏言也的说法。所以后世才有了: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柱香的话。所以结拜选地是很重要的,我们选得这个松林想来也不那比桃园差。我们三人决定马上出发去城外松林结义,于是我们一起走出了酒馆,到了酒馆门口,只见李狼星一吹口哨,酒馆后身跑来一批白色骏马,我细观此马,此马乃顿河马与阿拉伯马的混血,身形甚为伟岸,既有阿拉伯马的优雅,又有顿河马粗壮的特点,可谓不得多的的良驹啊!而关青龙只是青龙刀一敲地面,只听一声马鸣犹如龙吟,接着酒馆后身又跑来一匹马。只见此马浑身上下,火炭般赤,无半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哇!竟然是真正的赤兔马啊!此马果真是无愧于:“掣断丝缰摇玉辔,火龙飞下九天来。”的赞誉!
这时我看着两位已经上马,等着我也叫自己的坐骑的二位兄弟。我顿时想起来我还是个中世纪的无马一族!于是我大喊酒馆老板,老板出来后我便问他道:“你们这酒馆有富余的马匹吗?”
老板战战兢兢的说:“老爷,没有,我们酒馆只有一批毛驴您看可以凑合着骑吗。”
我了个神啊!你们谁见过两个小弟一人开着奔驰,一人开着宝马。而做大哥的却开着的是一辆奇瑞QQ!但是就是QQ也比做11路强啊!所以,我无奈的扔给老板几个银币,牵过我的意大利小毛驴。像小朋友跟着大人上街似得跟着我的两位贤弟一起走向太阳缕缕升起的东方松林。
无名酒馆,摄政王与二神将相聊甚欢,决定义结金兰,三大帝国争霸之局势在此夜已然悄然改变!——安吉丽娜-金,摄政王之女,著名历史学家,著有中世纪名著《赤龙骑士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