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位老人学过点推宫活血医治跌打骨伤的手法,要不我帮你看看?”夏云杰见状犹豫了下说道。
“真的吗?那你怎么不早......那快帮我看看吧,要不然晚上都没办法上班了。”程娉闻言先是惊讶,接着白眼,再接着突然想起了之前夏云杰其实提起过这件事,只是自己想歪了,俏脸又不禁微微有些发红。
夏云杰见程娉催促,便在她脚前蹲下身子。
“一开始可能有点疼,先忍着一点。”夏云杰提前交代了一句,然后双手夹着程娉的左脚受伤处轻轻揉搓起来。
夏云杰一揉搓起来,程娉便感到阵阵钻心的疼痛,倒没喊痛,只是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
不过很快程娉便感觉到那钻心的痛转为一股暖流,暖烘烘的,好似泡在温水中一般,舒服得她差点要呻吟出声,紧张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了下来,连原本死命按压着裙摆的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松了开来。
这一松开,牛仔布便又拉平了再次正对着夏云杰敞开。
不过程娉马上便意识到了,急忙又用手压了下去,一边还朝夏云杰看去,却见他低着头轻揉她的脚,表情是那么的专注,那么温柔,一时间程娉不禁有些呆了。
“好了,站起来走走看,应该没问题了。”正当程娉看着夏云杰发呆时,夏云杰突然站了起来,笑道。
“呃,嗯,好了吗?”程娉一惊,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这一站起来,程娉吃惊地发现,刚才落脚还如针刺般的左脚,现在竟然果真一点都不疼了,不禁一脸不敢置信地惊喜道:“哇塞,真的好了耶,一点都不疼了呀!阿杰,看不出来呀,你还真有一手!”
“呵呵,好了就好,我先去洗下手。”夏云杰除了对找工作现在信心有些不足之外,对自己学的巫医还是很有信心的,见程娉没事一点都没感到惊讶,闻言笑笑说道,然后转身朝洗手间走去。
看着夏云杰转身离去的背影,程娉想起之前夏云杰就蹲在自己的脚前,近距离面对着自己分开的双腿,脸颊突然有些发烫起来。
夏云杰洗完手回来和程娉再次说好五点钟在BLUENIGHT久巴碰面后,便在肯德基门口分道扬镳。
当夏云杰上了公交车时,远处一树荫处,刚才那位抢包贼正趴在摩托车上,远远望着35路公交车,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当35路公交车启动时,他也启动了摩托车,远远地跟着。
王八蛋,别以为破坏了自己的好事,抢了自己的钱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件事没完!
夏云杰在徳雅小区下了车,然后背着单肩包迈动着双脚优哉游哉地朝小区走去,远处那个抢包贼见夏云杰朝徳雅小区大门走去,眼中射出一抹仇恨的目光,手已经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摩托罗拉直板手机拨着号码。
徳雅小区是个靠近胜利河的老小区,房子虽老,位置也不算是一线市中心,但贵在环境幽静,房租也不贵。而且他是和人合租的,一个月租金也就四百五。
跟夏云杰合租的房客叫张文斌,是江州市一家啤酒公司的业务员,上个星期突然被公司派到江北省开展业务,所以这几天,夏云杰都独自一人享用着两居室的“豪宅”,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回到房间,夏云杰洗了把脸,便拿起一本《管理学原理》的书躺在窗尚看了起来。
四点一刻,夏云杰便出了门。
走出小区门口没几十米,路边一辆金杯面包车的推门突然打开,从里面蹿出来四个手中拿着钢管的大汉,其中一位赫然便是那个飞车抢包贼。
不过抢包贼显然不是这群人的老大,老大是一位满脸横肉,光着脑袋的彪悍家伙。这家伙的脑袋在阳光底下油光发亮,一道伤疤从脑门一直延伸到脑袋中央,就像一条狰狞的蜈蚣在他的脑袋上爬着,让人一看心里就发毛。
“马上给自己上车,否则自己现在就打爆你的脑袋!”光头男将钢管轻轻往手掌敲了敲,冲夏云杰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脸凶狠地道。
夏云杰看了一眼光头男手中的钢管,二话不说就往车上钻。
“妈的,这小子倒是上路!”光头男见夏云杰二话不说便乖乖地上车,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骂咧道,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路上行人不多,虽然这年头国人都习惯了明哲保身,没人敢多管闲事,但光天化日之下打人,总是有点风险,能不在路上打人那自然最好不过。
夏云杰一上车,那个抢包贼已经和另外一个男子把他给夹在位置中间,然后两眼发红地盯着夏云杰,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吧小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没想到,中午我都已经好心好意放你一马了,你这又是何苦来着呢?你这不是害了自己还连带着害了同伴嘛!”夏云杰看着抢包贼,一脸遗憾地摇摇头。
“妈的,你小子眼睛是不是长在屁股上的,现在还分不清形势吗?看来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小子还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抢包贼本就憋了一肚子的气,见夏云杰这个时候竟然还敢嚣张,气得抡起手中的钢管就对着夏云杰的脑袋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