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十七伤得并不重。
第二日见到时,小少年正穿着薄薄里衣坐在床榻边,手里捧着一只比脸还大的汤碗,碗里漆黑的汤药尚冒着热气。
都能自己坐起来喝药了,应该问题不大,唐小白深感欣慰。
丁十七见到她却脸色一变,匆忙将药碗往边上一放,顾不得晃出的药汁染了袖角,便慌慌张张拉起被子裹住自己:“二、二小姐,你、你、你……”
“二小姐来看你,你躲什么?”婢女横眉呵斥。
唐小白也觉得尴尬,这么一躲,搞得她跟擅闯姑娘家闺房的登徒子似的。
“多谢、多谢二小姐……”小少年将自己裹得更严实了。
对方表现得这么贞烈不可不尊重,唐小白也不好意思进去,只能原地比划了一下:“你的伤怎么样了?”
“没、没什么大碍……”还是磕磕巴巴。
唐小白叹气,转过身去:“行了,你把衣服穿上说话!”
明明穿着长袖长裤的里衣,搞得跟没穿似的紧张,至于吗?
身后窸窸窣窣片刻,听见丁十七清了清嗓子,唤了声“二小姐”,唐小白才重新转过去。
少年已经穿戴整齐站在地上,身材瘦削挺拔,面容苍白俊秀,朴素的青灰色粗布衣衫,掩盖不住那一身独特的气质。
就是那种属于特殊人物的、卓然不群、遗世独立的气质。
不愧是女主的弟弟!
自从确认自己的炮灰身份后,唐小白给自己布置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女主的亲弟弟从自家挖出来。
女主弟弟名叫秦宵,自幼与家人失散,曾沦落燕国公府为奴,后来被平阳公主看中要去做了男宠,最后死于非命。
秦宵的死,是女主黑化的直接导火索。
而女主黑化的后果,就是反派们的覆灭。
不巧的是,他们燕国公府全员反派。
唐小白看书的时候觉得秦宵这孩子太惨了,现在又觉得他们姓唐的全家都太惨了,于是该怎么做就很明显。
只是她身为尊贵的公府小姐,想和下人产生关联也不容易,几次三番想去下人们住的地方找找看,都被身边的丫鬟尽职尽责地拦下。
好不容易甩开丫鬟们,结果就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地在自己家里被劫持。
接下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这次多亏了有你。”唐小白内心充满感激,说不清是感激秦宵多一点,还是感激那个黑衣人多一点。
“奴是府中奴仆,保护二小姐是应当的。”少年的回答中规中矩。
“对了,你怎么会跑假山那边去?”唐小白问。
这个疑问是唐娇娇提出来的。
假山那一带是后花园,不属于秦宵这种粗使下人的工作范围。
“奴偶然途径花园角门,看到恶人行凶,便暗中尾随。”少年答得滴水不漏。
唐小白点点头,又问:“那你是怎么打晕那个人的?”
这件事疑点其实还挺多的,最大的疑点就是这个。
秦宵只有十二岁,看起来还很瘦弱,却把一个会武功的成年男人给打晕了。
即便那男人受了重伤,她也不觉得这么好对付。
不过鉴于这是一个不那么严谨的穿书世界,她盲猜秦宵是有一些光环的,即便这少年说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或者“突然生出一股大力”之类的话,她也能勉强接受这个设定。
但少年答得似乎还挺合理:“奴曾听闻,用力敲击后脑可致人昏迷,情急之下,便试了试。”
他说话时,语速不急不缓,咬字清晰,每一个停顿都恰到好处,让人听着无比舒服。
唐小白心中一动,看了少年一眼。
近看时,少年的眉眼有一种水晶般的精致剔透,睫毛很长,垂眸时,在眼下投出一片细密柔美的阴影。
他低眉垂眸地站着,神情如普通奴仆一样的恭顺。
但背脊却挺得笔直,比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都笔直。
“你以前读过书?”唐小白问。
少年睫毛轻颤抬起,露出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瞳仁如漆似墨,转动时光晕明晰清媚,看得唐小白微微失神。
“奴身份卑微,哪有资格读书?”他低声回答,眼里只余乖巧柔顺。
唐小白目光闪了闪。
她觉得秦宵应该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
一来他举止不同普通奴仆,原生家庭的教养刻在骨子里;
二来女主只比秦宵大一岁多,女主都记得,秦宵大概率也记得;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秦宵为女主死了。
如果不是一直记着这个姐姐,怎么会脑袋一热就牺牲?
那么问题来了,秦家是书香名门,秦宵和女主的父亲做过先帝太子的老师,他好意思说自己没读过书?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找到了秦宵,接下来只要当作小祖宗供起来就行了。
想到这里,唐小白露出老母亲般慈爱的笑容:“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
少年先是面露惊愕,随后唇角抽了抽,似乎想笑,又用力抿了下去。
唐小白只当他听了高兴,还觉得这孩子情绪内敛,又冲他笑道:“你好好养身体,等着我的好消息!”说罢,转身要走。
转到一半时,看到了桌上的汤药。
满满的一碗,好像还没怎么被喝过,一股难闻的气味直往她鼻子里钻。
在她没看到的地方,少年的身子悄然绷紧。
“药冷了太苦,要趁热喝。”唐小白皱着鼻子叮嘱道
少年看了她一眼,轻声道:“多谢二小姐关心。”
……
少年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直到小姑娘出了视线范围,才缓缓收起谦卑的神色。
“这小姑娘有点古怪,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房里响起一个声音。
少年不置可否,道:“燕国公府还是安全的,把药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