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天走在最前方,一袭青衣,他的身高一米七八,脚上蹬着一双薄底马靴,说是薄底,实际上也有三公分的高度,走在人群中虽算不得鹤立鸡群,多少也能凑合着玉树临风。
胡小天出门没有乘轿,马却是必备的,马夫胡佛一手拎着水火棍,一手牵着匹枣红色骏马跟在最后,銮铃轻响,引得不少路人侧目。
在城里胡小天也算是江湖传说了,传言他能说话了以后,让人在后院挖了一个池塘,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灌满水,然后每天抽时间在里面游来游去,吓得丫鬟婆子都羞于前往。
他还在院子里的大树上挂上了几个大小不同的沙袋,没事就冲上去又踢又打,有如发疯,直到折腾得筋疲力尽汗流浃背才肯作罢。
胡家家大业大,有马车,有软轿,也有成百匹骏马,可这货有限的几次出行都是选择步行,至于这匹枣红马,几乎每次都是胡佛牵着走再牵着回来,很少见他骑过。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这位少爷是个喜欢折腾自己不懂享受的人,虽然恢复了神智,虽然能够开口说话,可这脑筋仍然很不正常。
对胡家来说,一个傻子即便是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经历再坏又能怎样?
翠云湖畔游人如织,一排排的游船画舫正在湖心移动。
一艘艘兰舟和画舫内不时飘出悦耳的丝竹之声,偶尔会夹杂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在深闺中闷了一个冬天的女孩儿也忍不住借着踏青的名义出来透气。
湖畔上也有无数学子游览踏青,也就是常说的体验生活,当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着体验生活的名义趁机泡妞。
胡小天望着身边擦肩而过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妩媚,或青春可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满了女性的魅力。
再想起和自己定亲的李家女儿,据说瘫痪五年,而且容貌奇丑无比,刚刚因为春日景致好转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恶劣起来,真要是守着这么一位瘫痪病人过上一辈子,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前方的人群突然变得慌乱起来,人们纷纷向两旁避让。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响在春日温暖的空气中,青石筑成的道路和马蹄撞击出极有韵律的节奏,道路两旁霏霏细草在震动下微微颤抖。
一位红衣女子骑在一匹胭脂红的骏马之上,朝着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来,她一边奔行一边呵斥道:“让开,让开!”
说时迟那时快,转瞬之间已经来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为刚才正想着心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看骏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红衣女子眼疾手快,雪白的纤手用力勒住马缰,胭脂马止住高速奔驰的势头。
马蹄骤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蓬!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
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
胡小天抬起头,却见那少女身穿红色箭袖对襟武士服,外披翠纹织锦羽缎斗篷,眉目如画,姿容美丽,娇俏可人。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这个模样那该有多好?
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结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闲自在地混上一辈子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那红衣女子俏脸绯红,她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这厮肆无忌惮地盯着看,心头火气顿时就上来了。
扬起手中的马鞭照着胡小天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娇叱道:“无耻之徒,有什么好看?”
胡小天也没想到这红衣女子居然会出手伤人,仓促中抬起手臂挡了一下,马鞭抽打在他的手臂上,啪!的一声将胡小天的外衫抽得撕裂开来,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条长长血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这女人竟然敢出手伤他们少爷,马上一拥而上,红衣女子武功不错,手中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几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这货悄悄绕到胭脂马后面,挺起水火棍照着胭脂马狠狠捣了进去,胭脂马痛得蹦跳嘶鸣起来,突然发疯,少女被那匹胭脂马猛甩了出去,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去。
胡小天的目光追随者这少女,期待看到一幕脸部着地,鼻青脸肿的场面,谁让你丫抽自己来着?
到底没让胡小天诚心如愿,飞行距离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飞离马背、飞越青石道路,飞跃湖边的茵茵绿草,直奔波光粼粼的翠云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