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君子如陌字数:2212更新时间:24/05/05 09:42:53

叶昭见妹妹不出声,护妹心切的说,“老人家,我妹妹思存年纪还小,还没到找婆家的时候呢。”

“十八也不算小了,不考大学的话,早点定下来挺好,正好跟雪松同岁。我家雪松还没对象呢,诶,雪松……”

听到爷爷打自己主意,直吓的周雪松一连串咳嗽。

“咳咳,爷爷,我才大一,正是学习的年纪,学校有规定呢,不让谈恋爱!”

哼,他才不要和土妞谈对象呢,土就算了,还又黑又胖,这要让同学知道,非笑话死他不可。

叶思存更没这个意思:“爷爷,谢谢您的方子,你看天不早了。我跟我哥该回了。小南,小丽,小北,再见,有时间去乡下玩!”

周雪松就坡下驴:“那成,有机会你也来城里玩,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一直目送叶思存走远,周雪松无语的撅嘴,开始反抗:“爷爷,以后你不许乱点鸳鸯谱。你不知道拒绝女孩子,让我很为难,很讨厌吗?”

周老爷子却是恨铁不成钢:“还拒绝?有脸说,我看人家根本没看上你!”

啥?又土又黑的乡下丫头还看不上他?

他周雪松读的可是名牌大学,又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追他的女同学都能绕操场一周。

谁知,小南也跟着插刀:“嗯,我也觉得思存姐姐没看上你,你看,她都没理你。”

小丽:“就是哥,你看爷爷一提,思存姐姐跑得比兔子都快。这都看不出来,你这大学白读了。”

周雪松眼角抽搐:行,你们就挤兑你哥吧,以后别想朝他要零花钱!

……

另一边,叶昭手拎中药,亦步亦趋的跟着有些心事重重的妹妹。

“思存,这老先生开的药靠谱吗?肤色天生的,还能吃了他的药就能变白?他别是江湖骗子!骗人倒无所谓,是药三分读,吃坏身子就糟了!”

叶思存抬眸,有些哭笑不得:“哥,不会的。你没看药堂里的人都对他很尊敬吗?”

“你是说,他真的会看病?”

“肯定的呀。”

虽然被江曼曼恶心到了,但叶思存觉得她今天运气很不错。遇见了陆千川,他的身体已经好了,还是个大帅哥。随便救个人,对方就是鼎鼎大名的名医,看来,她一身的黝黑皮肤有救了。

“那你就先吃几副试试,觉得不舒服就赶紧停!”

叶昭说完,又觉得妹妹身上那件男式夹克碍眼,看了再看,还是上前替她扯下来,披上他自己的粗布外套,“还没问你呢,怎么穿着件男人衣服?不会是那个傲了吧唧的大学生的吧?哼,他看不上我妹子,咱也不领他的情。来,穿哥的!”

夹克拎在手上,沉甸甸的。

“这衣服看着不错,毛料的吧?”

叶思存想到陆千川,一把将衣服抢过来,“哥,这衣服还是我收着吧。下次有机会我还给人家。”

叶昭却当她在少女怀春。

那周雪松一表人才,这种小白脸最招人了。可周雪松嫌弃的很明显,他根本看不上他妹妹。

睨着妹妹黝黑粗壮的身材,想到她之前被相亲对象各种嫌弃,耍弄,他这个当哥的不由安慰她:“思存,衣服是得还,但找婆家这事咱不急。我看大学生也没啥可傲的,他爷爷不还得对咱们恭恭敬敬的吗?放心,以后我妹子肯定能找到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叶思存这才惊觉,她大哥这是又误会了,觉得她看上了周雪松?

呃……刚才她跑得还不够快吗?

其实,她还是江曼曼的时候和周志国结过婚,恋爱时周志国倒对她殷勤有加,谁知婚后他马上换了一副面孔,什么买菜做饭,挑水擦地,家务活全是她的,周志国每天像个大爷,她累的念叨几句,还会被那个恶读婆婆教训,什么女人天生就该伺候男人。

而且,她总感觉周志国那方面不太行。

又不行又懒,还不护着媳妇儿,这婚结的让她委屈又压抑,想离婚,她爸妈却只当她是泼出去的水,一味的叫她忍耐。

所以, 她真得谢谢叶思存,把那么垃圾的男人捡回了家。

现在不一样了!叶家两个哥哥,和叶思存爸妈都对她很宠爱。虽然家里穷点,却处处护着她,有好吃的也全紧着她,今天进城,叶昭啃窝窝头,却舍得给她买香喷喷的鲜肉馄饨。

家里那么穷,她却吃成个胖子,可见,全家上下是真的宠她。

虽然才相处半个月,叶思存已经贪恋上这份温暖。

“哥,你说的对,嫁人急什么,我就想给你和二哥当妹妹,给咱爸妈当闺女!”

空气传来焦糖的香气,叶昭和叶思存一起朝路边的小摊看去。

“糖葫芦,想吃吗?思存,走,哥给你买!哥今天赚了五块钱呢!”

“哥,我不吃,我减肥。还是给我小侄子龙龙买吧。他肯定喜欢!”

叶思存雀跃的奔过去。

她给叶昭的儿子买了糖葫芦,给二哥叶震买了副手套,又去肉摊割了块五花肉,买了些炉果,山楂卷,绿豆糕,外加两袋奶粉,一盒麦乳精,看到有卖小孩衣服的,还要给龙龙挑。

她花钱的速度可把叶昭吓坏了。

今天两个人出来,一共带了十块钱,他去农机厂门口卖鸡蛋赚了五块,加一起也就十五块,可她一转眼的功夫就花出去二十多,急的叶昭直扯她的袖子。

“思存,别买了。龙龙不要……”

“哥,没事,我赚钱了!”

叶思存灵机一动,给叶昭晃动手上的玉镯子,“哥,今天出来不是说了,我要去古玩市场淘点旧货,你看,还真让我捡了个漏。我花八块钱收了两块玉,其中一块转眼就卖了一百多呢。”

叶昭惊讶的张大嘴巴:“啥?一百多!”

“嗯,当然也是我运气好。哥,咱发财了,平时都是你们疼我,你就允许我挥霍一下嘛!”

她不由分说的将衣服付了钱。

等走远后,才给她哥看她剩下的十几张大团结,还有一百四呢。

这当然是她的私房钱,叶思存确实想去古玩街淘点旧货,但被江曼曼耽误了。

不过也没白来,古玩街被她摸了下底,这里都是附近乡下人来变卖家里的老物件,用心淘的话,肯定能捡到漏。

叶思存,也就是原来的江曼曼,她爷爷就是考古界的行家,家里还开过瓷器厂,她从小就在爷爷身边长大,是他的小跟班,耳濡目染的,深得爷爷真传。

后来破四旧,家里砸个粉碎,她父母怕受连累,直接跟爷爷断绝关系,爷爷一蹶不振,去世的时候,她偷偷哭了好几天。

眼下那股风还没完全过去,价值连城的古玩大家都当大白菜卖,于叶思存来说,这可是她赚钱最好的机会。

叶昭盯着那些钱,只觉得不可思议:“思存,你说要淘旧货,哥还当你说着玩,这玩意它真能赚钱啊!花一百多买块不当吃不当喝的石头,那不是冤大头吗?”

一块玉倒手就赚一百多,而他辛辛苦苦攒鸡蛋,卖鸡蛋,半个月才卖五块钱。这听着就离谱!

叶思存:“哥,古玩捡漏,靠的是眼力,本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可叶昭还是紧张的拽着她往汽车站走:“不行,咱还是赶紧回吧。万一冤大头后悔了来找你,咱钱可都花了。”

……

兴旺村附近的林场,陆千川刚交完木料回来,褪去身上的干净衣服,换上工作服。

长腿笔直,胸肌贲张,配上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分明就是潇洒落拓的糙汉子一枚。

食堂才放饭,随着队伍打了一份熬白菜,因为长的帅,食堂大妈特意给他多盛了一勺,还冲他笑的格外慈祥。

陆千川刚坐下,叶震就端着他的猪肉炖粉条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