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Souilly字数:1552更新时间:24/05/05 11:58:43

锦川河是大邺第一长河,干流自西而东横贯大邺疆域中部,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自西部锦川郡内高山发源,一路横跨数州,最终于东南方的南州入海。

邺朝在地方推行州郡县三级制,大邺的疆域共有十四州,南州正是那十四州之一。

而九江郡、会稽郡、樊川郡归属于南州的管辖之下,相互之间相邻相近,是江南地区最为繁盛的一片地带。

“仅仅就只是南州吗?”兰时疑惑地看向裴景序,“锦川河可不止会影响一个南州。”

兰时说的没错,若是锦川河汛期河水大涨,冲垮堤岸,不仅是南州,整个江南地区都会受到影响。

而提到这个,裴景序清俊温雅的脸上是怎么都收敛不住的盛怒,他重重地呼吸了几下,这才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怒火。

“若是天灾,的确不仅会影响一个南州,而是波及整个江南。”

“可这并非天灾,而是人祸。”裴景序的眼中闪过毫不掩饰的浓浓杀意。

“人祸!”兰时猛地抬头直视裴景序的眼睛,一双曼妙的杏眼瞪得大大的,黝黑的瞳仁急剧收缩。

她在看见裴景序眼中翻滚的杀意和冷酷时,终于确定了自己并没有听错。

“怎么会?”兰时蹙起的柳眉柔弱而惹人怜惜,但她眼中的果决与坚毅却明晃晃地昭示了,她并不是什么柔软攀附的菟丝子,也并非那些腐儒口中大加赞扬的“无才有德的好女子”。

“堰堤……”兰时喃喃道,而后很快就得出了答案,继而就是盛怒,“他们修堤筑岸的时候偷工减料了!”

兰时柳眉倒竖:“他们怎么会?他们怎么敢!”

此时,这个邺京贵女中出了名的脾气温和待人和善的未来国母,终于露出了她冷酷威严的一面。

“殿下,涉事官员可都查清楚了?”

“自然。”裴景序回答地很快。

“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兰时说着《惩贪律》中的条例,眼里淬着冷凝的冰。

曲公法而受赂者,主守自盗者,已判罪又犯有笞罪者,皆执行于市,陈尸示众。

兰时从不怜悯那些贪官污吏,甚至对于朝堂之上那些感念着前朝“刑不上士大夫”,还要求当今减轻罪犯刑役的老迂腐们嗤之以鼻。

他们倒是“心善”,同情牢狱中的罪犯,可有谁同情那些遭难的黔首?又有谁同情那些因为贪官污吏而家破人亡的黎庶?

“弃市?”裴景序冷笑一声,“那也太便宜他们了。”

“不若‘夷三族’‘具五刑’来得合适。”裴景序远比兰时更加狠辣,一出手就打算“夷三族”“具五刑”。

“具五刑……”兰时瞬间明悟。

根据《刑法志》记载:“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要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悬挂木杆之上示众,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有诽谤辱骂行为者先把舌头割掉。

“倒也正恰当……”兰时又重新把话题转回了江秋致身上,“江姑娘与‘天音’可是直接提及洪防?可这与知晓未来仿佛并不相关……只能算是通晓万事万物。”

的确,如果江秋致和“xì tǒng”只谈及有官员贪污,在洪防修筑上偷工减料,那么直就只能说他们对这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了解甚深,而不能说他们“知晓未来”。

对于兰时的疑惑,裴景序细心解答:“当日,江姑娘原不想这么快同我一道回京的,她还想着要先回去同邻里道别。”

“可‘天音’同江姑娘直言‘正德十五年仲夏初,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城南两山环绕,吕梁、百步扼之,汇于城下,涨不时泄,东冲西决,洪水横流,乃至泛滥于南州,一州之内,莫有不扰之地。’”

“正德”是当今的年号,而“正德十五年”指的正是今年。

“那‘曹村’正是江姑娘的故里,而‘南清河’也正是锦川河的一条分支。”

裴景序只解释了最关键的两个名词,他没说,“梁山泊”是曹村附近一座环山形成的水泽,被环的那座山正名为“梁山”。

“‘天音’直言南州将要洪水泛滥,让江姑娘赶快离开。”裴景序现如今回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后怕。

“我刚知晓时,只觉是胡言乱语,但终究还是宁可信其有,便遣人去探查今年锦川河的水势。”

“发现的确是较往年要迅疾汹涌,且水面较往年高出足有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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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兰时和小裴这一对就是面善心黑,他们属于本土封建统治者,大家不要用现代的道德去约束他们!

……

早期的“具五刑”指的是以肉刑为主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

西汉初文景帝时期废除残伤肢体的肉刑,以笞、杖代替。虽至汉末肉刑并未真正废除,但传统的五刑制度已开始发生变化,历魏、晋、南北朝,不断有关于废除和恢复肉刑之争,并对原有的五刑屡加更定。

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本章的《惩贪律》来自西汉文帝时期,而《刑法志》属于《汉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