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二月霜花字数:1691更新时间:24/05/05 12:21:19

秦晚晚刚睁开眼,就看到了一张年轻男人俊美无俦的脸。

男人薄唇紧抿,正用那双漂亮的桃花眸定定地看着她。

秦晚晚有了片刻的怔愣。

她在做梦吗?

为什么她身边会有一个大帅哥!

突然她脑子一痛,有大片的陌生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她穿越了。

并且原主死的很奇葩。

现在是一九七三年,原主和她同名同姓,今年刚满十八岁,她昨天是代替堂姐嫁给了眼前的男人,纪云霆。

堂姐两年前和纪云庭定了亲,那时候的纪云霆是部队里最年轻的连长,大伯娘托了一圈的熟人,才给堂姐寻得了这么一门好亲事, 两家商量好两年后就让他们结婚。

可纪云霆在半年前出任务的时候,炸伤了双腿,被医生判定为了终生残废。

堂姐不愿意嫁给一个残废过日子,退婚的话,就要偿还当初收下的彩礼钱,大伯娘不想归还彩礼,就和堂姐找到原主爹秦二成哭诉,大伯娘更是卑鄙的提出让原主替自己女儿嫁过去。

秦二成早跟大伯娘暗通款曲,一口就答应了,打了原主一天开心玩具,才逼着原主嫁了过来。

她嫁过来的时候只剩半条命了,出嫁前还听说纪云霆在战场上凶残暴力,变成残废后,性子更加的暴躁狠厉,她以后恐怕都要被纪云霆当做人肉沙包打。

新婚夜,纪云霆碰都没碰她,她却把自己给吓死了。

秦晚晚也是无语了,原主面对这样一个大帅哥,不说生扑就算了,居然还能被吓死。

她又看了一眼纪云霆,艾玛,长的可真够让人赏心悦目的。

等等,秦晚晚看着纪云霆这张脸突然又发现了什么,她自己刚才回忆的那段和自己看过的一本书里的剧情几乎一模一样。

原来她不仅仅是穿越,还是穿书了。

书的名字叫《七零村姑靠空间发家成首富》,书中的女主正是她的堂姐,秦思思。

而她就是那个不仅替堂姐出嫁,还给堂姐送空间金手指的短命小炮灰。

原主小时候身上一直带着一串菩提珠,有一次秦思思突然在原主手腕上看到了那串菩提珠,就想抢过来,原主不给,秦思思就让秦二成帮自己抢,原主自然抵抗不过秦二成,菩提珠被秦二成拿走后,他立即给了秦思思。

后来秦思思一次意外受伤,不小心把血滴在了菩提珠上,身上便出现了一个神奇的空间,空间里有可供种植的万亩良田,还有高山和牧场,蜿蜒的泉水从山上流下来,浇灌了农田里的庄稼,还能供人饮用。

秦思思便是靠着这个空间不断获取粮食倒卖到黑市里,获得了大量的金钱,也成了她在改开后做生意的本钱。

秦晚晚想到此,暗暗握紧了拳。

这个空间本就是属于原主的,不过这个时间点,秦思思还没有得到空间,一定要尽快把那串菩提珠要回来才行。

“你醒了!”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把秦晚晚从思绪中拉回。

“哦。”

秦晚晚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土炕上,身上盖着的是大红色的喜被。

纪云霆衣衫工整的坐在轮椅上,他宽肩窄腰,上身颀长,能看得出至少有一米八几的个头。

有颜有身材,可惜腿废了。

她记得原书里说过,纪云霆的腿不久会好起来,重新回到部队里。

他非常优秀,很快就又担任部队里的重要职务,最后成为重要领导。

也就是说,帅哥很快就能重新站起来了,而且前途无限。

嫁给这样一个丈夫,她貌似也不亏嘛。

未来固然美好,但现在还是拿回金手指最重要。

她坐起身,整个脑袋嗡嗡的。

原主从昨天嫁过来就没吃过半口东西,早就被饿的低血糖了。

她先补充一下能量,然后去找秦思思要回菩提手串。

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不知道纪家人吃过饭了没有,她下了炕,问纪云霆:“家里还有吃的吗?”

“有,在厨房里给你留着呢,我去帮你热一下。”

他转动轮椅准备出去,秦晚晚暗叹一声“好贴心的男人”,然后叫住他:“我自己去就行了。”

她转身出了屋子,看到外面静悄悄的,纪家其他人应该都去上工了,她找到脸盆洗了手脸,然后去厨房里找吃的。

纪云庭看着女人风风火火的样子,若有所思起来,她和昨天一点都不一样了。

秦晚晚掀开大锅的盖子,找到了两个已经凉透的杂粮饼子,咬了一口,有点剌嗓子。

但为了能给自己补充体力,还是硬着头皮,就着锅台上瓷碗里的一点咸菜吃了下去。

吃完后,她回到屋里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喝了,体力恢复了一些,她便打算去要金手指了。

她跟纪云霆现在还是陌生人,斟酌了一下称呼,她开口唤道:“云霆。”

“嗯?”纪云霆转头看向她,她看起来一点也不怕他了,还叫了他的名字:“怎么了?”

“那个,我有事情想出去一趟,中午前就会回来。”

纪云霆垂下眸子,思索了片刻,然后答应:“你去吧。”

“好。”

秦晚晚疑惑纪云霆居然不询问她究竟要去哪里,要干什么,就不怕她跑了不回来了?

先不管那么多了,抢回金手指要紧。

她出了门,就朝村子的西边走。

秦家和纪家在同一个村子里,只不过分别在村子里的两头,秦家在最西边,纪家在最东边,中间大约相隔三里地。

秦晚晚是沿着村外的河边走的。

她们家和秦大伯家相邻,她今天是出嫁的第二天,其实并不适合回家,明天才是正式回门的日子。

要是能在外面遇到秦思思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