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子昂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陈德修五十岁左右年纪,地中海发型,戴着厚厚的金丝眼镜。
身后满满一面墙的锦旗,默默诉说着他的医术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在庄子昂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陈德修递过来的诊断书上,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其中那个“癌”字,格外扎眼。
“陈医生,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看开一点,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
庄子昂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桃花盛开的季节,生命却已经开始倒计时。
三个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陈德修说三个月,实际上可能没那么多。
弹指一挥间,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没有特别难过。
说内心话,庄子昂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亲情是什么?
自打五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只有去远在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求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
庄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主动寻死。
这下患上绝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后三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谁都别来烦我。
“老板,给我一只烧鸡,不用宰,我就抱着整只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多放葱花。”
……
庄子昂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向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啃得满嘴流油。
心中却有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庄子昂花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艳俗,穿着活像个古惑仔。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非常满意。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装什么纯?
最后三个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实的庄子昂。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子昂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才放他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流里流气,像什么话嘛!”
庄子昂踏入校门,听着身后保安大叔的叹息,觉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这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此刻的庄子昂来说,这些都是虚名而已。
他不会再被这些所谓的光环束缚。
正值下课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9班的教室门外,几个学生在追逐打闹。
当穿得大公鸡一样的庄子昂走进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样来学校。”
“被教导主任抓到,三千字检讨起步。”
“庄子昂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是病得不轻呀!”
……
庄子昂没有理会同学们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将那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庄子昂,你怎么没回我信息?”
前座一个女生转过头来,眼神中充满质问。
林慕诗,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但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或者说直白一点,就是舔狗。
庄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坐着,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庄子昂掏出手机,发现有很多条未读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林慕诗。
“庄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不会再给你追我的机会了。”
虽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庄子昂还是能读出林慕诗那高高在上的口气。
自己都要死了,还管你给不给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买给你吗?”庄子昂随手划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林慕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子昂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的?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着几个破包子。”庄子昂摇摇头。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林慕诗。
但林慕诗对他始终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感觉他快要放弃了,又会恰到好处地给一点希望。
就这么吊着,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子昂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拉扯。
自己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没时间陪你玩。
“庄子昂,你这是什么态度?”林慕诗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就没有为你买早餐的义务,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身份。”庄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庄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吗?你这样会永远失去我的。”林慕诗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燃着怒火。
庄子昂眼神淡漠:“随便吧,说得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林慕诗对庄子昂极度失望,气愤地转过头去。
实际上,她对庄子昂很有几分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成绩好,性格也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庄子昂的追求,是还没到爱得死去活来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轻易放弃?
追女生哪有你这么没有恒心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