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春光明媚字数:2646更新时间:24/05/14 09:42:41

他忽然想起有一次,自己和那群朋友酒桌上回来,随手带了一点儿炒花生米。

原本装在裤兜里,想着第二天就粥吃的,没想到喝醉了林清然给自己收拾,花生米骨碌碌滚了一地。

晴晴朗朗小心翼翼宝贝似的一颗颗捡起来,揣进兜里,嗦完咸味儿才恋恋不舍的嚼碎吃了。

他第二天早上醒来,就看见晴晴巴巴的扶着门框,探着毛茸茸的脑袋往里面瞧。

“爸爸,晴晴还想吃花生米,再吃一颗,可以吗?”

而那一次,程易黑了脸,劈头盖脸一顿骂,之后怒气冲冲的离开了家。

如今光影交叠,记忆不受控制浮现,程易只想狠狠抬手给自己一耳光。

晴晴显然还记得。

怯生生的有些害怕。

朗朗已经变了脸色,小脸蛋上一片煞白,伸出手,拽着晴晴就要走。

“不吃了,朗朗和晴晴不吃了,爸爸不要生气,不要凶妈妈……”

程易眼眶发烫,转身压下汹涌的情绪,赶紧拿了两个小碗,一人装了半碗笋片递了过去。

“吃!当然可以吃!晴晴朗朗想吃多少都可以。”

程易红着眼眶露出笑脸,走过去将碗筷放在桌子上,又道:“鱼也熟了,咱们马上就开饭。”

他说完又烧了一锅水,将洗干净的菌菇放进去熬了底汤,又走到后面的鸡窝里,摸了一个刚下的鸡蛋出来。

瞧见程易拿着鸡蛋,林清然终于没忍住站了起来。

她蹙着眉,咬着嘴唇,半晌才开口道:“那是要攒起来给朗朗扯布做裤子的,你……”

余下的话林清然说不出口,喉咙也已经发紧了。

孩子们长得快,即便顿顿吃红薯,可是个子还是蹭蹭蹭的长。

这会儿是春天,早晚很冷,可是小家伙们还是穿的年前的单裤,裤脚往上拔了老大一截,风一吹,冻得双腿通红,隐约泛着紫。

去年入冬,娘儿三都生了冻疮,开了春都还没好透,一沾水就疼得眼泪直掉。

林清然这才咬紧牙,上个月熬了大半个月的通宵,给人加工做裤子,买了一只半大的母鸡养着。

就准备下鸡蛋好卖钱,给孩子们扯布做新衣裳。

如今鸡蛋没存够就算了,昨晚齐老大带人上门逼债,血淋淋的撕开她最后一道防线。

是啊。

或许,这一个鸡蛋吃与不吃又有什么关系呢?

三天六百块,她要从哪儿去弄这么多钱?

林清然咬着嘴唇,红着眼,低头不再说话。

程易熟练将鸡蛋敲开,打散,冲入沸腾的水中,看见锅里蛋花翻涌起来,他这才平静且坚定的开了口。

“清然,钱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来解决。”

程易拿碗,盛汤,一字一句坚定道:“从今往后,我会照顾好你和孩子,你相信我这一次,哪怕是最后一次。”

多说无益。

程易知道说再多也没用,对一个人的印象的改变,岂是一朝一夕?

他会一步一个脚印,不管是赎罪也好还是自我安慰也罢。

这辈子,他难得重来,绝对不会再叫他的妻子和孩子受半点委屈!

林清然果然没搭腔。

她已经抹去眼泪,起身掀开了锅盖,热气腾腾中,她嘴角极快自嘲抿了一下。

呵。

漂亮话说的再多,她也不会再信半个字。

当年,她给了他无数次机会,可是最后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和欺骗。

如今她已经半分钱都没有了,再想要从自己身上坑走一分一毫也都是妄想。

山穷水尽,除了她这颗早就千疮百孔的心。

十分钟后,饭菜上桌。

热腾腾熬出了蜜糖的红薯,清蒸鲫鱼,一大碗菌菇鸡蛋汤,还有一大盘笋片炒酸菜。

热气腾腾,鲜香扑鼻,晴晴朗朗馋得赶紧抓起筷子,费劲儿的夹菜。

程易拿了红薯,剥开皮,仔细吹了吹,一人面前放了一个。

“来,吃鱼。”

他夹起鱼肉,挑出刺儿,放在两人碗里。

春季鲫鱼溯游回水田里产籽,这时候最是肥美,不过刺儿多,煎鱼又费油,因此程家村里吃的人不多。

程易也是回来的路上顺手下田捉的。

挑完刺,在酱油里沾一沾,入口肉微甜鲜美,最是原本好味道。

实在是太饿了。

两只小家伙吃得头都没抬过,只是含糊不清的说着话。

“真好吃!晴晴喜欢吃笋!也喜欢吃香香哒鱼!”

“朗朗吃完可以洗碗,再吃一点点!”

……

程易心里柔软成一片。

他刚拿起红薯准备吃,一抬头就看见林清然在看自己。

她微微侧着头,眉头蹙着,手里攥紧筷子,用力得指关节都在泛白。

见程易看过来,她终于没忍住开口,道:“程易,你到底要干什么?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你还要打什么主意?”

她说着,眼神落在了晴晴朗朗的身上,眸光柔和中带着决然,“如果你想对孩子下手的话,除非我死了。”

良久,程易忽的一笑。

他剥好红薯皮,递给了林清然,又装了一碗菌菇汤递给了她。

“很烫,吹一吹再吃。”

他柔声道:“这些鱼籽你吃吧,小孩子吃了会变笨。”

边说着,他边拿起筷子将鱼籽挑了出来,金灿灿的,诱人的紧。

他并没有回答林清然的话,只是良久后,才轻声开了口。

“我不过想你们好好的,仅此而已。”

…………

一顿饭吃完,程易麻溜洗了碗。

村口赵大妈送了裤子过来,剪线头,上纽扣和拉锁,一条裤子给二分钱的工钱。

瞧见程易在家,她怯怯缩缩的扔了裤子就走,临走前还小声叮嘱林清然看好裤子别被程易偷了去卖钱。

林清然应了声,拿出工具包开始干活,叮嘱晴晴朗朗就在院子里玩儿别跑远。

至于程易,洗完碗筷后,抬脚就出了门。

三天六百块,对于重生的程易而言,咬咬牙,应该能挣到。

而且, 他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一路顺着泥路走到村口,程家村年初刚刚通了中巴车,一元钱一个人,单程跑县城。

程家村所在的县名叫元安县,是个大县。

背靠长江,在这个陆运不发达的年代,水运赋予了这座县城最大的辉煌和底气。

程易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跟着他爹去元安县看货船下货。

雾蒙蒙的长江边,大大小小的码头林立。

光着膀子的纤夫喊着号子,卖力的吆喝,挥汗如雨。

而码头上,一个个姨太太,身姿曼妙,穿着旗袍锦缎,撑着一把油纸伞,手里头拿着小花手绢儿,轻轻抿着红唇,美眸顾盼,等着自家男人回来。

足以可见,八九十年代里,跑船是真挣钱。

因此,元安县还得了个别称,叫做——清末的小上海。

村口这会儿站着不少人。

这些年随着思想和国家政策,再加上元安县原本就发达,因此去县城做生意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虽说还是有些不光彩,但是挣了钱,尝了甜头,也有不少人跟着干。

众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瞧见程易一出现,顿时就有人笑了开。

“哟!这不是程家二小子嘛?瞧瞧这行头!皮夹克!牛仔裤!这甩发可真时髦!这是要去哪儿呀?该不会是去话剧团,要当大明星了吧?!”

这话一说完,众人顿时笑了开。

“可不是么!这可是咱们程家村的大明星!多气派!多时髦!”

“以后啊, 咱们指不定都得找他要签名呢!”

一群人闹哄哄的笑成了一片。

然而程易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说话。

他心里头哪儿能不明白?

这些人都是在找乐子,挖苦自己而已。

可是上辈子,自己偏偏当了真,每每听见有人这么说,他就心高气傲得不成样子,心里头止不住的得意。

可不是么?

他现在,村子里头也是出了名儿的!

再要不了多久,即便是在这元安县,说出他程易的名儿,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于是每次遇见别人打趣自己,他总是忍不住跟着吹捧自己一波,成了村子里的笑柄。

重生一次,程易选择沉默。

口舌之争,他不屑,也不必。

周围人原本还等着程易和他们吹牛炫耀,最好再说点儿什么县城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好叫他们解解闷儿。

没想到程易这次居然没反应?

为首的是个小青年,叫林耀生,村子里要说二流子,程易第一,他绝对第二。

他就站在程易边上,带头起的哄。

穿着一件卷了毛边儿的中山装外套,黑色的确良的裤子,敞口布鞋,嘴头嚼着茅草根儿,斜睨了一眼程易。

“程哥?咋?今儿个心情不好?”

他呲牙,闷声问道。

程易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我有正事儿要做。”

正事儿?

林耀生一脸狐疑。

咋?

转了性了?

还是又准备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儿了?

他正好奇准备多问两句,就听见中巴车的鸣笛声响起。

不远处,黑漆漆的尾气冒了出来,揉进白色的清晨雾气里。

“咔嚓……!”

司机开了门,穿着蓝色卡其布制服套装的女性售票员探出了头,朝着外面大喊:“上车了上车了啊!东西全都自个儿拎着,丢了咱们可负不起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