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吞吞的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手背上打着点滴。
整个房间只有我一个病人,病床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正低头看手机。
我盯着她,回想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却只记得自己好像喝了很多的酒,然后摔了一跤,至于之后的事,就完全没有印象了。
“你醒了?”
那女人发现我睁眼,便收起手机,呼叫了护士,然后才对我说道:“我是刘总的秘书。”
我立刻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我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觉得身体发虚,勉强坐起来,脑子里便传来一股晕眩感。
“别乱动。”
秘书制止了我的动作,告诫道:“你脑袋上缝了十多针,伤口还没愈合呢,医生说,你至少还得再躺个十天半月的。”
我便没有再坚持,安安静静的平躺下来。
“我晕过去多久了?”
过了一会儿,我有些不自信的问。
“三天。”
“啥?!”
我先是吃惊,然后迅速拔掉手背上的留置针,从窗尚跳了下来。
“诶,你干什么?!”
秘书连忙过来制止我的行为。
“我没钱住院。”
我十分尴尬的看着她说道。
秘书无奈的笑了笑:“刘总早就付清了。”
“哦,多少钱,我以后还给她。”
我重新坐下来,面无表情的说道。
“这个你就要问刘总了,是她送你到医院来的,费用也是她缴的。”
我心中复杂莫名,看着秘书:“你们刘总很忙么?”
“特别忙,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可是这几天晚上她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到医院来看你……能冒昧问一句,您和我们刘总是什么关系么?”
“老同学。”
我平静的说道。
秘书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等到护士进来病房,便向我告辞离开了,好似手中还有什么事情等着处理。
我躺在病窗尚,两眼发空的看着天花板。
理智告诉我,这个时候我应该尽快离开医院,以避免和刘琪再照面,毕竟目前的我是清醒状态,我实在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见这个在我心底留下过深刻印象的故人。
或者,我是不想见到她的成功刺痛了我的落魄,撕烂我身上最后一层倔强的躯壳,把这个庸碌的男人赤裸裸的展现!
最终,我还是悄悄溜出了医院,虽然后脑上被玻璃划了道很大的口子,但其实只要不伤及内脏和颅脑,这种外伤都不太严重,对此我还是比较有经验。
我打车回到我在这座城市的庇护所——观月小区,一处老旧的住宅,准备先在家中将养个十天半月的,等头上的伤好差不多了再说。
可能是失血过多的原因,我的脑袋一直昏昏沉沉的,回到家后,躺在窗尚玩了十来分钟手机,就不受控制的睡去了,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整个城市的天空已经被繁星拥抱。
我迷迷糊糊的看了眼手机,桌面上显示有两个未接电话,其中一个是我爸打过来的,而另一个却没有存入姓名,我先给我爸回了个电话。
我爸找我一般没有其他的事,就是对我例行教育,说到不顺遂处,再破口骂我几句而已,这几年我早就习以为常,倒也得心应手的对付着。
言及我的近况,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动怒,只是话语中带着一种深深的无力:“小宇,抓紧找份工作,谈个女朋友吧,爸爸妈妈都没什么本事,以后能帮到你的地方只会越来越少,最近几年我跟你妈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每天都在担心你的将来!”
“知道了爸,我心里有数!”
我敷衍的应付着,内心却感到迷茫和困顿。
“别再让爸妈失望了,好吗!”
……
挂断电话,我靠在窗户边长叹了一声,点起一根烟,一口气吸了一小半。
不怪我爸对我这般失望,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爸妈的骄傲,可是自从高考那年发生那件事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看着窗户外面出神,这个时候,手机却不合时宜的震动了起来。
是那个没有存姓名的陌生号码,打断了我沉重的思绪。
“喂?”
我皱眉接起电话,却对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丝毫不感兴趣。
“你的伤还没好,为什么要私自出院?”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的声音。
我的呼吸凝滞了几秒钟,随后平静的说道:“我没钱住院,而且我也不想见到你,这个理由可以么?”
那头沉默片刻,说道:“医生说你伤得很重。”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再说我怎么样跟你也没有任何关系吧?刘琪,你不觉得作为一个普通的老同学,你管的有点太宽了?”
说完这些带着浓郁攻击性的话,我便粗暴的将电话挂断,却忽然想起,如果不是刘琪及时把我送到医院去,说不准我已经失血过多,一命呜呼了。
然而转念一想,回顾当年旧事,我又狠下心来,不再继续纠结。
出租屋里躺了十多天后,我后脑勺上的伤也终于好了七八分,去诊所拆完线回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不得不面临另外一个让我头疼的问题。
明天是交房租的日子,连着吃了十多天的外卖,我现在微信里只剩下172块钱,现金还有41块,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而我租住的这间两室一厅的老房子,虽然价格便宜,但一个月也要900元的租金,就算月付,我也付不起。
现在是下午一点半,也就是说,我还有一个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来想办法,弄到700块钱。
可我上哪儿去弄钱?去借么?
虽说借个几百块我还是能借到,但就我现在这个年龄,做这种事势必会让别人瞧不起,试问哪个将近三十岁的人了,身上会连几百块钱都没有?
我十分明智的打消了找人借钱的想法。
思来想去,我终于取下了墙壁上挂着的那把许久未动的吉他。
擦了擦灰尘,坐在凳子上,我先是拨了几下琴弦调音,便有些恍惚起来。
这吉他是刘琪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用她一整个暑假打工挣的钱买来送给我的,曾经伴着我度过了整个青葱岁月,也是目前我能在这屋里找到唯一跟她有关的东西。
今天晚上,我将用它进行一场文艺汇演。
我刮干净脸上的胡子,翻箱倒柜找到了多年前演出时穿的铆钉皮衣,又换了双马丁靴,照照镜子,颇有点时光回溯到了十年前的感觉。
“老天保佑我,挣够房租!”
……
由于时间紧迫,我很快就赶到了距离我最近的一个商圈,找到一座人流量比较大的天桥,选了个不错的位置,便把吉他包放在地上,开始一边弹吉他,一边演唱。
这会儿是人流量的一个小高峰,天桥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少,虽然不乏短暂驻足的听众,但由于目前是购物时间,人们并不会长久的停留下来,因此一个下午过去,我获得的打赏依旧还保持在个位数。
不过对此,我并不气馁,因为我有过在天桥卖唱……哦不,是文艺汇演的经历,知道一般天黑以后才是收益的高峰期。
傍晚六七点,天色逐渐暗下来,来往的行人也开始以饭后散步居多,自然我的听众也陆续增加起来。
但不知道是我唱功不如从前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听我唱歌的人虽说不少,但愿意出钱打赏的人却始终寥寥无几,从六七点又唱到九点钟,就连天桥上摆摊的商贩都开始收摊回家了,我的收入依旧还是少得可怜,只有50块钱不到。
这距离我的目标,还差着十多倍呢。
我有些懊丧,眼看四周越发冷清,我也站得累了,索性就坐在地上,靠着栏杆边弹边唱,唱的歌也逐渐趋于小众,不再是为了迎合听众,单纯是让自己开心,反正钱也是赚不够了。
“我打算在黄昏之后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今晚那有我友人的盛宴……”
“我急忙穿好衣裳推门而出,迎面扑来是街上闷热的浴望,我轻轻一跃跳进人的河里。外面下起了小雨,雨滴轻飘飘的像我年轻的岁月……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
“我心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没有痛苦,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像每个人都拥有。继续走,继续忘记,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继续走继续忘记,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青春!”
“哈——啊!”
我紧闭双眼,嘶吼,沉溺,仿佛在睡梦中敷衍了这个纷离的世界,没有痛苦,没有尘俗的眼光,自然也不必再为即将到来的交租日发愁。
可梦境终究会有转醒的时刻,就像我此刻歌唱着这首《青春》,那一年的花也永远不可能再盛开了。
我不得已从自己的世界回到眼前的世界,却意外发现原本苍白的世界里出现了一个明艳的红衣女子,她站在离我不近不远的地方,静静的听着。
虽然我见过不少美女,但依旧为她的美丽感到惊艳,在这样一个并不算是太繁华的商圈出现在夜晚冷清的天桥上,听一个落魄的男子歌唱,假如不是她拿出一叠人民币放在我面前的吉他包上,我只怕会认为自己遇到了小倩。
“你的歌声很棒。”
红衣女子轻声说道,她的眼里蕴藏着泪晶,仿佛被我的歌声所触。
“谢谢。”
我点点头,同时为她的阔绰感到惊讶。
出于对这些钱的尊重,我主动询问她是否需要点歌,她却摇头不语,于是我又开始随意的唱着。
在我拨动琴弦,又唱完一首《时光》之后,红衣女子眼中的晶莹终究还是弥漫了出来。
可她却没有给我欣赏这幅画的机会,转身便向着天桥下面走去。
随着唯一的听众离开,我也停止了歌唱。
数了数吉他包上的钱,如果不算红衣女子留下的,一共是47元,而算上红衣女子留下的,便达到了4147元。
这个数字让我吃惊不小,假如我每天都来进行文艺汇演,那是不是很快就能脱贫致富了?
当然这个想法只持续了一瞬,我便笑了起来,毕竟类似红衣女子这种阔气的听众,几年也未必能遇得到一次。
我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离开这里,余光却忽然瞟到不远处的地面上,落着一个紫色的钱包。
我一怔。
是那个红衣女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