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手指?呸!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长久予安字数:3464更新时间:24/06/09 18:29:39

  月朗星疏,晚风拂面,范凌恒一行四人闷头苦干。

  除了范凌云兄弟两人外,另一个是范凌恒的哥哥范凌远。

  原来,明日是范凌远的月假,今日他刚回家就被老爹赶回来帮范凌恒服役。

  即便这样,四人也是哼哧哼哧干到半夜才挖完十五里渠,过程中,范凌恒手臂上的鞭痕自然瞒不过哥哥,免不了把事情经过告诉范凌远。

  “弟弟,明天我来服役,你去酒楼替我说一声,我有三天月假,这次一并休完罢了。”范凌远不敢找王皂吏报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家里把本月徭役服完。

  范凌恒点头应是,不是他不心疼自己哥哥,这活儿他实在吃不消,今日从辰时到现在子时,他已经整整挖了十七个小时的渠!

  这是体力活,不和他之前一样,盯着电脑,没事儿来杯咖啡,抽根烟,晚上美美的睡一觉,早上再由阿姨做好香喷喷的早餐,或许他还能在第二天继续坚持个十七个小时。

  现在范凌恒觉得自己的腿犹如灌了铅一般沉重,每走一步都要使出全身力气,而胳膊上两道鞭痕更是高高肿起,汗水划过伤口,带来钻心的痛。

  其他三人多次劝说让他休息,可范凌恒看着范凌云血肉模糊的背,哪儿有脸坐在旁边看着其他三人因自己愚蠢的行为代为受罚。

  当远处四声鼓声传来,也代表着四更天的到来,按范凌恒的理解,明朝把夜晚分成五分,每分为一更,整更击鼓,一更为两小时,一更天就从晚上七点到晚上九点。

  依次类推,四声鼓就是四更,那么现在大约是凌晨一点。

  十八个小时!两鞭!

  范凌恒发誓,这是他两世以来身体上吃过的最大苦头。

  兄弟两人回家路上,范凌恒半个身子都歪在哥哥身上,他实在走不动路了!

  回家休息了不到两个时辰,范凌恒就顶着黑眼圈、目光呆滞的看着自己手里的两钱银子。

  这是范凌远一个月的工钱,可以买80斤大米或者是10斤猪肉,也够范凌恒今天去县里给范清耀抓药。

  屋漏偏逢连夜雨,厄运专挑苦命人,许是在清理河底淤泥的时候受了凉,范清耀染了风寒,从前天回家开始就咳嗽不止。

  天刚亮,范凌远就早起喊醒弟弟并交代他今日要去县城买大米,给父亲去药房包点药、替他给东家请个假……

  可怜的范凌恒睡得正香就被范凌远拉了起来,刚想发脾气,眼下环境提醒他现在并没有睡在那弹性充足的席梦思窗尚,更没有阿姨给他做早饭。

  有的只是手里那两钱银子……

  既然醒了,范凌恒看着旁边的老爹,也不打算再睡回笼觉,洗漱、处理伤口、洗衣、做饭、喂鸡……

  不知不觉就忙活到中午。

  还没来得及休息,范凌恒看看头顶的太阳,约莫学堂已经下学,安顿好范清耀后,打着哈欠,拖着步子向范凌风家走去。

  “凌风,凌风!”范凌恒站到院子外面大声喊道。

  “诶!”声音从范凌恒头顶传来,抬头看,范凌风正坐在旁边老榕树最粗的树枝上。

  “我阿爹病了,家里也没米了,要去县里拿药买米,能不能借你家牛车用一下?”

  范凌风像猴子一样从树上爬下来:“正好我家有批茶叶需要送到茶商那,我陪你往县里走一遭。”

  两人一前一后,范凌风在前面驱着牛,范凌恒坐在后面的厢斗里。

  牛车,就是用田间黄牛搭上个木斗用来拉货的车,黄牛劲儿大但走得慢,对于范凌风这种茶户正是适用。

  出了村子没多久,范凌风从兜里摸出两个烤鸟蛋丢给范凌恒道:“凌恒哥,这是我昨天掏的鸟蛋,你昨天不也挨鞭子了,吃点补补吧,今早我哥哥特意交代让我给你送两个,说你是读书人,身子骨弱,不比得他。”

  范凌恒接过鸟蛋,想到昨天因为他才让两人挨了鞭子,而且范凌云挨的比他还要多,即便这样范凌云竟然还记得关心自己。

  这种来自乡民和宗族间简单而纯粹的情谊,让在后世见惯了尔虞我诈的范凌恒不禁心头一暖:“你哥没事吧?”

  “他没什么事,我家都是粗人,每天下地干活,皮糙肉厚的,我哥今天一大早就又去服役了,我看背上那几鞭对他没甚影响。”

  范凌恒叹了口气,虽然范凌风说的轻松,可今日他胳膊上的鞭痕依然清晰可见,范凌云肯定比他好不到哪儿去。

  但凡有其他办法,范凌云也不至于顶着背上的伤起大早,给衙门干白工。

  “对了,凌恒哥,明年县试你……你能考的上秀才不?”范凌风扭头看着范凌恒问道。

  “怎么了?”范凌恒见范凌风说话扭捏,开口问道。

  “没什么……就我听别人说,秀才的地是不用纳税的,我想着,万一……万一你考上了,能不能把我家茶园挂在你名下……”范凌风和范凌恒对视一眼,不好意思的把脸转了回去。

  范凌恒看着凌风因为提出自己觉得有点过分的要求,已经通红的耳朵问道:“你就这么笃定我能考上啊?”

  范凌风拉了拉缰绳嘀咕道:“今天上午范先生因为我没背出昨天的文章,又打了我手心,而且还对我说,要是我的记性有你一半好都能考的上秀才。”

  范凌恒一愣,他倒是没想到范清礼会对自己有这么高的评价,但他想到昨日范清礼提问他时的场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放心吧,凌风,苟富贵,勿相忘,明年我一定会考得上,我稍微休息下,一会儿到县城了喊我。”说完,范凌恒躺在板车里。

  木制的车轮碾过凹凸不平的路面,厢斗左右摇晃,木板上范凌恒闭着眼,脑袋也跟着左右摇摆,嘴里念念有词:“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这两段话一段是《论语尧曰篇》,一段是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前者来自今世记忆,后者来自范凌恒的高中课本。

  范凌恒睁开眼,确认了一件事情,他可以像播放电影定格画面一样翻阅两世的记忆,也就是说,他拥有了可以媲美电脑的记录能力!

  但这并不能让范凌恒欣喜若狂、高枕无忧……

  他朝天空挥了下拳头,心中懊恼:“扑领母,为什么当年我不多读点瞧不上的文科书!为什么当年课本里一篇八股文都没有!”

  冷静下来后,范凌恒对比着记忆分析一番,越分析心口越闷的慌。

  洪武二十一年,十九岁进士,官拜内阁首辅,纂修《永乐大典》的解缙;

  成化八年,十九岁进士,内阁首辅,未来写出“滚滚长江东逝水”的杨慎之父杨廷和;

  成化十四年,十八岁进士,内阁首辅杨一清。

  杨廷和四岁时知声律;杨一清十四岁便参加乡试,并且被推荐为翰林秀才。

  最过分的还是解缙,两岁的时候能应口成诵,你说上句,他接下句;四岁的时候可以张口作诗,十一岁时便览儒家经典并倒背如流。

  范凌恒觉得自己对比以上几位,差距犹如大象和蝼蚁一般,就算加上这个金手指,也最多是稍微强大点的蝼蚁。

  嗯……我现在十六岁,加上金手指最多能和人解缙十一岁的时候打平,哦,不对。

  范凌恒仔细想一想,他还不如十一岁的解缙!毕竟这个时代通用的书籍,例如四书五经、典籍精义等,他读的还没人家多。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他心中长叹一声,刚准备再从21世纪的记忆里扒扒捡捡,看还能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划拉出点有用的东西。

  片刻后,他察觉牛车慢慢停了下来。

  范凌恒睁开眼,直起身,只见范凌云正把老黄牛往路边驱,盖因对面来了个群驾着马互相追逐的富家子弟。

  明朝的马虽然不像宋朝一样稀有,但也只有高门大户才养得起,一般家庭最多能有个驴车就不错,牛车只有乡民才会用。

  如果让范凌恒作对比,马就好比法拉利,驴车就是奥迪,牛车是桑塔纳。

  一马当先的那个年轻男子身着县学宫特有的白衫,看起来有模有样,看都没看路边的两兄弟,从他们面前一闪而过,后面紧跟着三四个架着驴追着他马屁股的年轻人。

  再往后施施然跟着三、四辆马车,马车路过两人时,阵阵莺莺燕燕声从车厢里传来。

  最后面跟着几个家丁摸样的伙计,扛着扁,担着大包小包跟在马车后面吃灰。

  看着这一幕,范凌恒不由想到后世那些二半夜在街上飙车炸街的黄毛和他的跟班们……

  等这群人过去,范凌恒“呸呸”两下吐出嘴中飞进的尘土,拍了拍范凌云的肩膀揶揄道:“老弟,擦擦口水吧……”

  范凌云傻乎乎的用袖子擦了擦嘴角,感觉不对,瞪圆了眼睛瞅着范凌云。

  范凌恒斜眼调侃道:“想女人了?”

  范凌云梗着脖子道:“你不想?”

  “不想,我想成秀才……”

  范凌云朝他翻了个白眼:“你就是成了秀才也比不过那群人,刚才过去的都是咱县学宫的学生,每年这个时候他们都会组织春游踏青,这些学生都是咱县里有头有脸的家族子弟。”

  “走到最前头的盛家二公子盛若海,能和他们一起出游的女人想来身份肯定低不到哪儿去。听说许家大小姐和知县女儿都长得和仙女儿一样呢……”

  说到最后,范凌云又是一脸猪哥像。

  盛家、许家、范家,潮阳县传承时间最长的三大家族,现在的家族实力就和范凌恒排出来的顺序一样。

  “走了,走了,再好看也不关你的事,咱俩早去早回,你再摘几个鸟蛋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范凌恒催促道。

  “嘁,不关我事难道关你事啊?再说了,你要想吃鸟蛋就直说……我可没听过你会做饭这码事。”范凌云发完牢烧,接着抖了抖手里的缰绳,老黄牛晃悠悠、慢吞吞的重新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