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魂穿安宁村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柿子小憨憨字数:2317更新时间:24/07/15 15:54:07

  1982年5月,杏香镇,安宁村!

  村尾,某个土房子内,传来一声闷哼。

  “嘶!”

  一身形瘦削、脸色苍白,可也帅气的男子,揉着太阳穴,一脸懵的打量四周。

  掺着麦秸碎的土墙,长霉斑的屋顶,高粱杆+破麻袋制成的隔墙,布帘一挂,就是道可进可出的门???

  家具也没几个,就一张木床,一个箱柜,一把木椅,椅子上还放了一个装了水的搪瓷脸盆。

  这是哪?

  自己不是在操控藤蔓,抵御俩丧尸袭击吗?

  咋跑这里来了?

  还浑身还汗津津,黏糊糊难受得紧。

  沈青下床走到椅子旁,想洗把脸冷静一下,清澈的盆水,倒映着一张年轻的面孔。

  轮廓分明,眉目飞扬,鼻梁高挺,眸中暗含点点星光,俊郎又不失英气。

  这张脸,熟悉又陌生。

  末世未临前,沈青就长这样。

  末世降临后的那五年,环境恶劣,他每日疲于保命,脸糙得不行,右脸还有一道可怖的蜈蚣伤疤。

  他抬起手,掌心虽有老茧,手背却很光滑。

  这是怎么回事?

  又变异了?

  末世降临,能存活下去的人,要么有大腿可抱,要么觉醒了异能。

  他曾亲眼见过一身受重伤的异能者,几息的工夫,伤口就愈合了,且不留疤痕。

  沈青正沉思之际,太阳穴突然刺痛,像有人在拿针扎那里。

  片刻后,刺痛感消失,沈青的脑海中多出了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穿越了,穿到一个跟他同名同姓,却生活在无丧尸、无异变动植物的八零年代的人。

  原身沈青,1962年生,玉城,杏香镇,安宁村人!

  父母早逝,下头有一亲妹妹,名叫沈小花,今年十岁,在许家寨小学上三年级。

  除此之外,沈青还有一帮极品亲戚。

  专横的爷爷,偏心的奶奶,爱挑事的大姑,贪婪的大伯,混日子的小叔……

  沈青念完初一就不念了,跑公社去挣工分。

  他是个拎不清的主,不知谁亲谁远,放着亲妹妹不疼,专疼那帮极品亲戚,捞到点好东西,就往外头送。

  他起早贪黑,在公社干了几年,兜里愣是没落下一个籽。

  若不是恰逢‘分田到户’的档口,沈家想多捞点田,将一个户口拆成四个户口,沈青和沈小花,也不会由村头搬到村尾。

  沈青,身在土房子,心却在爷爷奶奶那。

  三天前,他上山给爷爷奶奶家新得的猪崽割猪草,下山途中突遭大雨,当夜就起了高烧。

  沈青是发烧烧死的。

  临死前,他念叨的不是给他端饭、擦汗、找赤脚医生的沈小花,而是住在村头的爷爷奶奶一家,忧思是不是猪草淋了雨,爷爷奶奶怪他没把事办好,才不来看他。

  对此,灵魂来自末世的沈青,特想给其一榔头。

  借着分家由头,和极品亲戚斩断关系,待田地分到手,农忙时耕种,农闲时上山寻机遇,辛苦个几年,土房子一推,盖几间青砖房,再娶一房漂亮媳妇,不香吗?

  末世里,多少人想过这种日子,还过不上呢。

  午夜梦回,沈青不止一次忆起儿时的情景。

  拔茅草、拾麦穗、掐野薄荷、挖黄鳝、钓龙虾、照知了猴、够枣子……

  他靠着这些回忆,捱过了一个又一个午夜。

  哗哗---

  沈青捧水洗脸、脖子和胳膊,黏糊糊感渐渐消退了些。

  既来之则安之,他已决定用‘安宁村村民’身份,好好活下去。

  不过,得先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异能有没有跟着他一块穿过来。

  沈青正欲探查一下,外头忽然传来吵闹声。

  他掀帘走进堂屋,又跨过门槛来到院子。

  院里围了一堆人,瘦成‘豆芽菜’的沈小花,死死抱住一条大黄狗的脖子,大黄狗则冲着那堆人汪汪狂吠。

  那堆人前头站一脸长雀斑的胖妇人,妇人手里牵一约摸十岁的小胖墩,正是沈青的三婶扬红和堂弟沈小海。

  扬红看见沈青出来了,心中一喜。

  沈小花脾气像极了她那短命的娘,油盐不进,不亲亲戚,活生生一大犟种。

  沈青就不一样了,好面子,耳根子软,有孝心,十分好拿捏。

  “沈青,不是当婶婶的说你,你养狗也得把狗看紧点呐,瞧把小海腿咬得。”

  扬红挽起沈小海的右裤腿,血淋淋的伤口,引得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沈青,若是没分家,你养的狗咬了小海,也就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事。

  可沈家分家了,你和小花单拎出去了,你现在是一家之主,你家的狗咬伤了人,你就得负责。

  小海伤得不轻,我得带他上卫生所拿药,还得割肉炖汤给他补补,要是十天半个月去不成学校,还得请人到家里教他,小海将来是要当大学生,吃公家饭的,一点功课都不能落下。

  这么一算,要花不少钱呐。”

  扬红深知沈青兜里没钱,可沈青舅舅有钱啊,要不然,沈小花一丫头片子,咋可能有学上。

  “咦,伤得那么重,没几只老母鸡下肚,怕是养不好。”

  “沈青,你三婶平素待你不薄啊,你家狗咬伤了你堂弟,还不赶紧掏个十块八块的,赔偿给你三婶。”

  “咬人的狗留不得,沈青,快,快捡块砖头夯死它。”

  “不成,用砖头砸,会砸破皮的,得用棍子,敲死及时剥皮,既有狗肉吃,还有皮鞋穿。”

  陪扬红来闹事的,皆是与其交好的,自然会帮着扬红讲话。

  沈小花一听要杀狗,急得小脸通红,“哥,别听他们的,大黄很乖,从不上口咬人,三婶是...是在讹人。”

  “死丫头,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小海腿上的伤,都摆到明面上了,你竟还想着赖账?赶明儿我去趟学校,问问老师都教了你一些啥。”

  扬红说着,还将眼神怯弱、流着鼻涕泡的沈小海,往前推了推。

  沈青凝眸看向沈小海脚踝处的伤。

  四个牙印,两个红肿,流血不多,两个发紫,往外溢暗红色的血,伤口呈线状。

  末世时,沈青虽不是个强者,却也凭借觉醒了植物异能,加入一实力中下流的小队,负责后勤工作,如催发植物、做饭、救治伤员,操控低阶变异植物搭建庇护所。

  是以,他一眼就瞧出沈小海腿上的伤,是啮齿类动物留下的。

  狗,属于犬类,其咬伤的伤口,通常是撕裂状、圆洞或半圆形。

  而村头的沈家,恰巧养了一棚兔子。

  这时,院里又来了一个人。

  来人约摸五十来岁,皮肤黢黑,颧骨高高,胳膊上戴着黄字红布条。

  是村长李广田!

  “都围在这,出啥事了?”

  扬红扭头倒豆子般,说了事情经过。

  李广田眉头挤成‘川’字,托沈小花的福,安宁村没几个人不知道沈青病重了,李广田来村尾,是想看看沈青还能不能活。

  能活,晚会让老伴送几斤红薯片。

  不能活,趁早把那几亩地匀给别人,没成想,竟撞上‘恶犬咬人’事件。

  “沈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