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当猎人必须有好身体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孙志强字数:2663更新时间:24/10/07 08:38:09

  孙志强回到家,把买来的肉拿进灶房。

  他去堂屋看了眼钟表,现在时间是下午5点多,距离天黑还有2个小时。

  按照常理,还没到做晚饭的时间。

  但是,孙志强想做顿大餐,孝敬父母,以弥补上一世没好好孝敬父母的遗憾。

  他走进灶房,开始做菜,拿着菜刀,把猪板油切成大小均匀的肉块。

  切完猪板油,坐到灶膛前,开始烧火。

  现在是阳历七月,农历六月,天气炎热。

  火烧起来后,灶房的温度上升好几度。

  孙志强汗如雨下,浑身热乎乎。

  换做之前的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重生后,他心态完全变了,为了爹娘,不管多大的苦,他都愿意吃。

  因为,他娘每次做饭,都要经受这样的苦。

  铁锅烧热后,孙志强把手放进铁锅内,但是没敢摸锅底。

  手掌贴着锅底,感受锅温。

  感觉到有点热了,他将切好的猪板油放进去。

  响起滋啦啦的声响。

  猪板油快速收缩,油脂溢出,从固态变成液态,这就是炼猪油。

  浓郁的油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

  孙志强从靠墙的柜子里,抱出一个漆黑的坛子,用勺子把炼好的猪油舀进坛子。

  总共炼出多半坛子油,省着点儿吃,可以吃一个多月。

  用一个饭碗倒扣在坛子口,以防老鼠偷油吃或壁虎飞虫掉进坛子,而后把坛子放进橱子。

  炼完猪板油,开做下一道菜。

  把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大块,放入锅内,加水,开始烧火。

  水沸腾后,表面浮现出一层血沫。

  这是五花肉里残存的猪血。

  孙志强用勺子把血沫全部舀出来。

  然后,锅中放入一碗水,一把白糖,滴上几滴猪油,熬糖色。

  熬好糖色,把汆水后的五花肉,倒进去。

  翻炒几下,五花肉都沾上糖色。

  放入葱姜蒜干辣椒。

  又翻炒几下,确保每块五花肉都裹满糖色,而后拿起暖壶,往锅里倒入热水。

  这还没完呢,孙志强又往锅里倒入酱油,撒了把盐,盖上锅盖,炖一个小时。

  红烧肉做好了,盛到盘子里,油润光滑,肉香浓郁,一颤一颤。

  不用吃,仅仅看一眼,就食欲大涨。

  孙志强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情不自禁闭上眼睛,“香,好吃,美味!”

  他做下一道菜:炖大骨头。

  炖了一个半小时,大骨头软烂脱骨,可以吃了。

  此时是7点多。

  夏天的7点多,太阳依然没落山呢,亮堂堂的。

  孙志强爹娘还没回来,他们依然在田里干活。

  他爹娘与千千万万的农民一样,特别能吃苦,每次下田干活,并非掐点下班,肚子饿了,也不回家,强忍饥饿,直到天色黑咕隆咚,才肯回家。

  如果哪天他们回家早,那是因为把农活干完了,没活了。

  孙志强连做两道大菜,累的满身大汗。

  然而,他没有躺下歇息,他在院子里跑起来,跑了一圈又一圈,跑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没错,他在锻炼身体。

  如果被村里人看到,以为孙家少爷又发癫了。

  村里人天天下地干活,忙的腰酸背疼。

  从来没人专门跑步锻炼身体。

  然而,即便乡亲们说孙志强发癫,他也要锻炼身体。

  他才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呢。

  只要他认为正确的事情,他就不去做,哪怕千万人阻挡,哪怕反对声无数,他也要做。

  他深知,猎人不仅需要丰富的打猎经验,还要有强壮的身体。

  如果身体不够强壮,三天两头感冒发烧,怎么打猎?

  还有,如果体力差,在深山老林遇到熊瞎子、大爪子,逃命时跑了几十米就累趴下了,必定被吃掉。

  说一千道一万,想成为优秀的猎人,必须有强壮的身体。

  夕阳落山,天色蒙蒙黑。

  爹娘从田里回来。

  孙志强正在院子里跑步。

  他娘田桂英很惊讶,“强子,你怎么没在坑上躺着?”

  往日里,孙志强喜欢躺在窗尚看小说。

  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躺十五六个。

  孙志强喘着粗气,“我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他爹孙旺财道,“你不用跑步,天天下田干活,身体就强壮了。”

  田桂英走进灶房,准备烧火做饭。

  她每天从田里回来,都要烧火做饭。

  孙志强从来没下过厨。

  看到锅里的大棒骨,桌上盘子里的红烧肉,田桂英问,“强子,你哪个姐来了?”

  她以为出嫁的三个闺女有人来走亲戚,做了顿饭就走了。

  “没人来。”孙志强指指自己,“红烧肉和大棒骨是我做的。”

  “不可能!”田桂英本能地回答,“你从没做过饭,不可能做出香喷喷的大肉。”

  孙旺财进厨房看了看,他也不相信这是孙志强做的。

  孙志强没有详细解释,“不信就算了,等明天,你们亲眼看着,我炒个菜,你们就知道我的厨艺多牛了。”

  眼见为实,让他们亲眼看一次,比任何解释都有说服力。

  孙志强这么一说,田桂英反而相信了。

  “强子,我从没教过你,你怎么会做饭的?”

  孙志强道,“我聪明呗,不需要教,看你做几次菜,我就会做了。”

  一家三口围着饭桌吃饭。

  田桂英边吃边夸孙志强厨艺好。

  无论红烧肉还是酱大骨头,都特别美味。

  还有4只猎犬守在饭桌旁,等着吃剩下的骨头。

  这4只猎犬是孙旺财养了6年的宝贝,是他打猎最忠诚的伙伴。

  孙志强说道,“爹娘,我给自己规划了下未来,我要当猎人。”

  他爹娘几乎同时开口,都不同意。

  不同意的原因是,打猎危险性高。

  他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不想他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

  孙志强依然没解释。

  他拿出对付爹娘的绝招,“不管你们同不同意,反正从明天起,我就进山打猎。”

  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他向来说一不二,他想做的事,必须做到。

  孙旺财知道自己儿子脾气,不再劝他。

  “明天我带你进山,教你打猎,看看你有没有天赋做猎人。”

  第二天,天刚亮。

  孙旺财带着孙志强进山。

  孙旺财背着他的五六半猎枪,带着4只猎狗。

  孙志强走在后面,斜挎着一个包裹,里面装着馒头和咸菜,还有一个水壶。

  沿着山间的小路,爷儿俩往长白山深处走去。

  长白山绵延几千里,沟沟壑壑无数。

  漫山遍野长着高大的树木,有松树,桦树、柏树等。

  走了两里多路,孙旺财回头看孙志强,“累吗?累就休息一会儿。”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

  娇生惯养久了,体质有些差,走两里路应该累了。

  孙志强确实有点儿累。

  毕竟,他刚重生回来,身体没锻炼出来,他说,“歇一会儿吧。”

  他做到一个高大的红松树旁。

  孙旺财趁机打击孙志强,“走两里路你就累成这样,你根本不适合做猎人,死了做猎人的心吧。”

  孙志强闻言,站起来,双手抱住红松树,手脚并用往上爬,不一会儿爬了2米多高,“我歇息够了,不累了。”

  孙旺财道,“快下来,别摔了。”

  孙志强说,“如果摔下去,我重新跑,我要练出小猫一样的爬树能力。”

  根据孙志强上一世做猎人的经验,爬树是猎人必备的技能。

  危急时刻,会爬树,就有可能捡回一条命。

  “大哥,你也来打猎呀,咱们一起吧。”一个背着猎枪的中年人走过来,他名叫李振虎,与孙志强父子同一个村子。

  孙旺财笑着回答,“是虎子啊,我带强子进山见见世面,没打算打猎,虎子你自己进去吧。”

  “别呀,既然遇到,那就一起吧。”李振虎竭力邀请孙旺财,“大哥,你是打猎的一把好手,咱们一起进山,必定有大收获。”

  孙旺财拒绝,“不了不了,我带强子见见世面,等会儿我俩就回去了。”

  李振虎邀约失败,不甘心地走了。

  孙旺财立刻警告孙志强,在山里遇到李振虎,有多远离他多远。

  李振虎心狠手辣,专做背后捅刀子的事。